英基學位賄賂案 罪成家長求情指子獲取錄但拒入讀 生活艱苦望輕判

更新時間:16:28 2026-03-30 HKT
發佈時間:16:28 2026-03-30 HKT

英基烏溪沙國際幼稚園54歲前行政主任於2018至2021年間,收受13名家長和1名商人賄款至少64萬元,以協助其子女獲得取錄,其後一同被控。前行政主任承認串謀受賄等9罪後,作供指證其餘14人。14名被告早前被裁定串謀受賄等罪成,明日判刑。辯方今於西九龍法院求情指雖然檢控沒有延誤,惟因被告多等令案件拖拉至今近5年,對39歲家庭主婦徐惠謙構成壓力。

辯方呈上徐惠謙2封求情信,指生活艱苦,其母親幾近失聰,徐惠謙又要照顧2子,其中1子於本案中雖獲錄取,惟最後拒絕入讀,且案發源於英基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索賄,懇求法庭輕判社會服務令或緩刑。

案中被告除54歲英基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外,受審被告中13名家長包括44歲黃薏娗(前稱黃詠雯)、42歲劉映均(前稱劉慧德)、35歲馬賢文、45歲李洁冰、41歲林泯希、41歲張珈銘、39歲徐惠謙、44歲江靜雯、38歲蔡慧妍、37歲李俊朗、37歲黃美雪、41歲麥偉琪、33歲朱霜叶以及45歲商人蕭裕邦。

林珍妮開審前承認4項受賄罪及5項串謀受賄罪,其餘4罪存檔法庭,在審訊中出庭作供,指證其他被告。其餘被告中黃薏娗、馬賢文、李洁冰、林泯希、張珈銘、徐惠謙、蔡慧妍、李俊朗、黃美雪、麥偉琪、朱霜叶、蕭裕邦分別被控1項串謀受賄罪;劉映均被控2項串謀受賄罪;江靜雯則被控1項串謀受賄罪以及1項煽惑受賄罪。

案件編號:DCCC703/2022, DCCC603/2023(Consolidated)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