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  鄒幸彤今出庭自辯

更新時間:13:48 2026-03-20 HKT
發佈時間:13:48 2026-03-20 HKT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何俊仁於開審前認罪。鄒幸彤今(20日)早於西九龍法院出庭自辯,解釋「國家政權」指主權在民,希望國家建立起憲政民主制度,令公權力重返到法治、平等的軌道上運行,還政於民。

案件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主審。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及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等代表;辯方由破產管理署委任資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支聯會,大律師沈士文代表李卓人,鄒幸彤親自行事。

鄒幸彤今身穿淺藍色毛衣、棕色外衣及灰藍色長褲出庭作供,交代現年41歲,本為大律師,2010年大學畢業後任職支聯會職員半年,其後繼續擔任義工,直到2014年當選支聯會常委,翌年起成為副主席,直到2021年支聯會「非正常死亡」為止。

鄒幸彤定義「民主」為「人民作主」,除了表面上要求定期的公平選舉,讓人民能自由選擇心儀領袖之外,實際上還需要保障人權、落實法治、權力分立、獨立媒體、成熟的公民社會以及多元包容的社會文化,作為社會基礎支持人民自由自主選擇。鄒幸彤續指相信人生而平等,每個人尊嚴自主都應該得到平等尊重,不應視作工具擺佈蒙騙,建設民主時就要將民主精神落實到生活的方方面面,當民主精神可以在社會紮根時,民主制度才有存活的理由和養份。

4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即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別是第一條和序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何俊仁開審前認罪。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