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颠覆案 邹幸彤今出庭自辩
发布时间:13:48 2026-03-20 HKT
已解散的支联会、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何俊仁于开审前认罪。邹幸彤今(20日)早于西九龙法院出庭自辩,解释「国家政权」指主权在民,希望国家建立起宪政民主制度,令公权力重返到法治、平等的轨道上运行,还政于民。
案件由《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及黎婉姫主审。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黎嘉谊及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等代表;辩方由破产管理署委任资深大律师林芷莹代表支联会,大律师沈士文代表李卓人,邹幸彤亲自行事。
邹幸彤今身穿浅蓝色毛衣、棕色外衣及灰蓝色长裤出庭作供,交代现年41岁,本为大律师,2010年大学毕业后任职支联会职员半年,其后继续担任义工,直到2014年当选支联会常委,翌年起成为副主席,直到2021年支联会「非正常死亡」为止。
邹幸彤定义「民主」为「人民作主」,除了表面上要求定期的公平选举,让人民能自由选择心仪领袖之外,实际上还需要保障人权、落实法治、权力分立、独立媒体、成熟的公民社会以及多元包容的社会文化,作为社会基础支持人民自由自主选择。邹幸彤续指相信人生而平等,每个人尊严自主都应该得到平等尊重,不应视作工具摆布蒙骗,建设民主时就要将民主精神落实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当民主精神可以在社会扎根时,民主制度才有存活的理由和养份。
4名被告依次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即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别是第一条和序言)),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何俊仁开审前认罪。
案件编号:HCCC155/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