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 被告李卓人出庭自辯
發佈時間:14:13 2026-03-17 HKT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何俊仁於開審前認罪。李卓人今早於西九龍法院出庭自辯。
出身小康之家原不知貧窮為何物
案件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主審。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及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等代表;辯方由破產管理署委任資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支聯會,大律師沈士文代表李卓人,鄒幸彤親自行事。
李卓人交代自己1978年畢業於港大土木工程系,1975年入學時本來對中國歷史及政治一無所知,見識到「認中關社」思潮後深受震撼,自覺要加深認識,魏京生在北京西單民主牆發表大字報──《第五個現代化:民主及其他》、「李一哲」事件等對衝擊到自己,認為在苦難中國中,「我哋有責任係要承擔嘅」。


李卓人又憶述另一重衝擊來自任職宿生會時期,自己原出身於小康之家,不知貧窮為何物,當時進入了香港基層運動,了解到香港社會如此不公,李卓人今語帶哽咽,回憶探訪艇戶時得悉「有小朋友浸死」。李卓人續指自此立志「為香港社會、為中國做啲嘢」,結果投入了一輩子工運。李卓人交代畢業後先後任職觀塘工業健康中心及基督教工業委員會,創立工業傷亡權益會,皆旨在為勞工爭取權益,期間曾組織工會運動,同年組成職工盟,自己任職總幹事,另一方面於2011年組織工黨,在立法會內反映勞工聲音,工作直至2021年入獄為止。
4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即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別是第一條和序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何俊仁開審前認罪。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法庭記者:陳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