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颠覆案 被告李卓人出庭自辩
发布时间:14:13 2026-03-17 HKT
已解散的支联会、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被控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何俊仁于开审前认罪。李卓人今早于西九龙法院出庭自辩。
出身小康之家原不知贫穷为何物
案件由《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李运腾、陈仲衡及黎婉姫主审。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检控专员黎嘉谊及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等代表;辩方由破产管理署委任资深大律师林芷莹代表支联会,大律师沈士文代表李卓人,邹幸彤亲自行事。
李卓人交代自己1978年毕业于港大土木工程系,1975年入学时本来对中国历史及政治一无所知,见识到「认中关社」思潮后深受震撼,自觉要加深认识,魏京生在北京西单民主墙发表大字报──《第五个现代化:民主及其他》、「李一哲」事件等对冲击到自己,认为在苦难中国中,「我哋有责任系要承担嘅」。


李卓人又忆述另一重冲击来自任职宿生会时期,自己原出身于小康之家,不知贫穷为何物,当时进入了香港基层运动,了解到香港社会如此不公,李卓人今语带哽咽,回忆探访艇户时得悉「有小朋友浸死」。李卓人续指自此立志「为香港社会、为中国做啲嘢」,结果投入了一辈子工运。李卓人交代毕业后先后任职观塘工业健康中心及基督教工业委员会,创立工业伤亡权益会,皆旨在为劳工争取权益,期间曾组织工会运动,同年组成职工盟,自己任职总干事,另一方面于2011年组织工党,在立法会内反映劳工声音,工作直至2021年入狱为止。
4名被告依次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支联会)、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同被控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即结束中国共产党领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特别是第一条和序言)),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何俊仁开审前认罪。
案件编号:HCCC155/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