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撞飛非行人過路處的老翁 小巴司機否認危駕致他人死亡罪受審

更新時間:12:49 2026-03-17 HKT
發佈時間:12:49 2026-03-17 HKT

五旬老翁去年在非行人過路處橫過馬路時,疑遭紅色小巴撞飛致身亡。涉案小巴司機今早在區域法院否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開審,開案陳詞指,案發地並非屬行人過路處,老翁在過對面馬路時遭小巴撞倒,並被反彈到另一車輛的車頭,即場被證實身亡。小巴司機在警誡下透露,直到撞倒事主時才見到對方,不知為何案發前未能留意到事主。審訊明續。

49歲被告張偉賢,報稱小巴司機,被控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7月27日,在九龍觀塘康寧道燈柱附近,在道路上危險駕駛公共小巴,引致庄嘉焱死亡。

開案陳詞指,案發時晚上約7時許正下著雨,路面濕滑但光線充足,被告沿康寧道駕駛紅色小巴,而59歲男事主庄嘉焱則在案發地,以緩慢的步速開始由左至右橫過康寧道,但並非屬行人過路處。庄在橫過馬路期間,曾稍作停留以觀察交通情況。惟被告駕駛時未能察覺到庄,小巴的右邊車頭撞到庄,庄隨即被彈到另一綠色小巴的車頭。救護人員到場後,發現庄的頭部明顯爆開、有腦漿溢出及沒有呼吸脈搏,隨即在現場證實為明顯死亡。法醫的屍體剖驗報告顯示,死因是「多處創傷」。小巴司機在警誡下表示,有15年駕駛經驗,惟直到撞倒庄時才見到庄,不知為何案發前未能留意到庄。

案件編號:DCCC678/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