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撞飞非行人过路处的老翁 小巴司机否认危驾致他人死亡罪受审

更新时间:12:49 2026-03-17 HKT
发布时间:12:49 2026-03-17 HKT

五旬老翁去年在非行人过路处横过马路时,疑遭红色小巴撞飞致身亡。涉案小巴司机今早在区域法院否认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开审,开案陈词指,案发地并非属行人过路处,老翁在过对面马路时遭小巴撞倒,并被反弹到另一车辆的车头,即场被证实身亡。小巴司机在警诫下透露,直到撞倒事主时才见到对方,不知为何案发前未能留意到事主。审讯明续。

49岁被告张伟贤,报称小巴司机,被控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控罪指,他于2023年7月27日,在九龙观塘康宁道灯柱附近,在道路上危险驾驶公共小巴,引致庄嘉焱死亡。

开案陈词指,案发时晚上约7时许正下著雨,路面湿滑但光线充足,被告沿康宁道驾驶红色小巴,而59岁男事主庄嘉焱则在案发地,以缓慢的步速开始由左至右横过康宁道,但并非属行人过路处。庄在横过马路期间,曾稍作停留以观察交通情况。惟被告驾驶时未能察觉到庄,小巴的右边车头撞到庄,庄随即被弹到另一绿色小巴的车头。救护人员到场后,发现庄的头部明显爆开、有脑浆溢出及没有呼吸脉搏,随即在现场证实为明显死亡。法医的尸体剖验报告显示,死因是「多处创伤」。小巴司机在警诫下表示,有15年驾驶经验,惟直到撞倒庄时才见到庄,不知为何案发前未能留意到庄。

案件编号:DCCC678/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