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顛覆案 控方指無合法途徑改變中共領導地位
發佈時間:14:43 2026-03-11 HKT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何俊仁於開審前認罪。控方已舉證完畢,法官李運騰亦明言控方要法庭裁定人大修憲權有否限制,法庭要小心考慮。
詮釋憲法時有機制糾正錯誤
案件由《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陳仲衡及黎婉姫主審。控方由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及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等代表;辯方由破產管理署委任資深大律師林芷瑩代表支聯會,大律師沈士文代表李卓人,鄒幸彤親自行事。
李官提到Tim Owen案顯示詮釋憲法時有機制糾正錯誤,律政司可經特首兼國安委主席,透過國務院向人大提請釋法,從而糾正錯誤。
沈士文今續中段陳詞,指控辯雙方一致同意本港法庭要尊重中國憲法,然而處理顛覆國家政權罪要運用中國憲法條文時,法庭只可從字面解釋,一旦法庭從字面上無法得出任何一方解釋時,便須專家協助來達至結論。
沈士文指出控方案情存在2個進路,其一是2018年修憲後,人大無權改變憲法中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因此被告無合法途徑改變中國根本制度。李官指控方要法庭裁定人大修憲權有否限制,法庭要小心考慮。
控方用被告言行推論被告不是主張修憲
沈士文續指控方僭建憲法規限人大修憲權,陳詞嚴重,中國2018年修憲後,當中序言描述了中國發展歷程,控方卻將強力延伸成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可撼動,結論不當。沈士文認為中國發展不會自2018起停步不前,如果中國未來不斷強大,國際影響日益增加,經濟發展為成熟主體,令中國充滿自信的話,中國為何不能發展出多黨共同領導制度,實現人民民主專政理想,此可能不應否定,「唔好限制咗整個祖國嘅發展」。
沈士文指控方另一方面指中國可修憲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但被告沒有向公眾提出修憲方法。沈士文分析控方要證明被告明知而煽動他人以非法手段破壞中國根本制度,但辯方沒有責任證明被告叫人用合法手段破壞中國根本制度。陳官指控方用被告言行來推論被告不是主張修憲,沈士文回應指被告其他言行與本案無關,涉案證據顯示支聯會「淨係得口號㗎咋,淨係得綱領㗎咋,係冇方法㗎」。
4名被告依次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即結束中國共產黨領導,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特別是第一條和序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何俊仁開審前認罪。
案件編號:HCCC155/2022
法庭記者:陳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