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城逾十名居民拒遷阻重建 律政司入稟提民事訴訟

更新時間:17:08 2026-03-05 HKT
發佈時間:17:08 2026-03-05 HKT

九龍城衙前圍道及賈炳達道地區重建在即,市建局近來正積極收購業權,惟有部分居民仍然拒遷。律政司昨日代市建局入稟區域法院,向九龍南角道及衙前塱道的16名居民提出15宗民事訴訟,要求居民交出相關業權、交吉前所產生的收益及利息,以及訟費等。根據司法機構顯示,15宗案件均暫無聆訊排期。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分別為莫瑶青、徐愛荣、鄭文華、陳海霞、丁文生、鄭怡鵑、劉一輝、余漢俊、蕭倩冰、曹建国、張瑪麗、賁維清、羅美、王志宏、凌育添、林萃鏗。

去年7.18發公告通知佔用人10.17午夜起收回土地

入稟狀指,直至2025年10月17日午夜前,眾被告分別乃九龍南角道及衙前塱道不同處所的佔用人,而該些處所均落於新九龍內地段。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委任市區重建局作為其代理人,協助收回該些處所的空置管有權。

地政總署於2025年7月18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在政府憲報刊登收回九龍城衙前圍道/賈炳達道的土地以供市建局實施KC-017發展計劃的公告,同時向公告內土地的業主及任何擁有該土地權益的人士等發出通知,指該土地須收回作公共用途。而行政長官已下令在上述公告張貼於該土地的日期起3個月後,須收回該土地並歸還政府所有,而該土地包括上述被告的處所。

相關公告於2025年7月17日張貼於該些處所的顯眼處,因此按例該些處所應在2025年10月17日午夜起歸還予政府,而處所的擁有人等就該處所擁有的權利已絕對終止。

再發律師信限令交吉土地否則採法律行動

入稟狀續指,儘管已張貼公告及發通知,政府亦透過市建局多次要求,包括一封經由市建局代表律師行於2025年12月22日向眾被告發函,要求他們須於2026年1月22日下午5時或之前將處所的管有權於空置情況下交回市建局,否則政府將向他們採取法律行動,其中包括收回該處所的管有權,並向被告追討就佔用該處所衍生的中間收益、差餉等費用、損失、利息及訟費,而不另作通知。但是眾被告至今仍沒有,及/或拒絕交回空置管有權,並且繼續非法地佔用處所,導致政府蒙受損失。

因此原告提出申索,要求收回相關處所的空置管有權、自2025年10月18日起至眾被告將處所交吉當日為止的中間收益、收益的利息、本案的訟費等。

案件編號:DCCJ1166-1168/2026, DCCJ1180-1182/2026, DCCJ1184-1185/2026, DCCJ1187-1189/2026,  DCCJ1190-1193/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