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逾十名居民拒迁阻重建 律政司入禀提民事诉讼
发布时间:17:08 2026-03-05 HKT
九龙城衙前围道及贾炳达道地区重建在即,市建局近来正积极收购业权,惟有部分居民仍然拒迁。律政司昨日代市建局入禀区域法院,向九龙南角道及衙前塱道的16名居民提出15宗民事诉讼,要求居民交出相关业权、交吉前所产生的收益及利息,以及讼费等。根据司法机构显示,15宗案件均暂无聆讯排期。
原告为律政司司长;被告分别为莫瑶青、徐爱荣、郑文华、陈海霞、丁文生、郑怡鹃、刘一辉、余汉俊、萧倩冰、曹建国、张玛丽、贲维清、罗美、王志宏、凌育添、林萃铿。
去年7.18发公告通知占用人10.17午夜起收回土地
入禀状指,直至2025年10月17日午夜前,众被告分别乃九龙南角道及衙前塱道不同处所的占用人,而该些处所均落于新九龙内地段。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委任市区重建局作为其代理人,协助收回该些处所的空置管有权。
地政总署于2025年7月18日,根据《收回土地条例》在政府宪报刊登收回九龙城衙前围道/贾炳达道的土地以供市建局实施KC-017发展计划的公告,同时向公告内土地的业主及任何拥有该土地权益的人士等发出通知,指该土地须收回作公共用途。而行政长官已下令在上述公告张贴于该土地的日期起3个月后,须收回该土地并归还政府所有,而该土地包括上述被告的处所。
相关公告于2025年7月17日张贴于该些处所的显眼处,因此按例该些处所应在2025年10月17日午夜起归还予政府,而处所的拥有人等就该处所拥有的权利已绝对终止。
再发律师信限令交吉土地否则采法律行动
入禀状续指,尽管已张贴公告及发通知,政府亦透过市建局多次要求,包括一封经由市建局代表律师行于2025年12月22日向众被告发函,要求他们须于2026年1月22日下午5时或之前将处所的管有权于空置情况下交回市建局,否则政府将向他们采取法律行动,其中包括收回该处所的管有权,并向被告追讨就占用该处所衍生的中间收益、差饷等费用、损失、利息及讼费,而不另作通知。但是众被告至今仍没有,及/或拒绝交回空置管有权,并且继续非法地占用处所,导致政府蒙受损失。
因此原告提出申索,要求收回相关处所的空置管有权、自2025年10月18日起至众被告将处所交吉当日为止的中间收益、收益的利息、本案的讼费等。
案件编号:DCCJ1166-1168/2026, DCCJ1180-1182/2026, DCCJ1184-1185/2026, DCCJ1187-1189/2026, DCCJ1190-1193/2026
法庭记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