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1日內12次擅取案件管理及調查系統資料 男警被控12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 准保釋至4月訊

更新時間:15:33 2026-03-04 HKT
發佈時間:15:33 2026-03-04 HKT

37歲男警去年2月曾多次未經授權下取用警察案件管理及調查系統資料,他被控12項「有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罪,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涉案男警暫毋須答辯,以待控方準備轉介區域法院的文件。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押後案件至4月15日再訊,並批准該男警以7000元保釋,期間不准離港、不得接觸控方證人及須每周到警署報到1次。

被告何永鏘、報稱公務員,被控於2025年2月6日分別12次取用電腦,即操作香港警務處名為「CMIS」系統的電腦,目的在於使其本人不誠實地獲益。

被告今暫毋須答辯,控方擬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審理,今申請案件押後,以待準備文件。被告今天沒有律師代表,他表示打算聘請私人律師,並確認其入息及資產超出限額,故不合資格申請當值律師服務。

案件編號:ESCC553/2026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