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班麵包等3公司及董事涉欠薪逾100萬元 遭票控103罪再押後至4月尾

更新時間:16:11 2026-03-02 HKT
發佈時間:16:11 2026-03-02 HKT

高峰期有20多間分店的41年老字號「大班麵包西餅」於去年6月發公告宣布結業,3間與大班麵包有關聯的公司及董事,涉嫌拖欠員工薪金逾100萬元,遭勞工署票控共103項傳票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控方透露,大班餐廳有限公司及母公司鴻和有限公司早前遭高院頒令強制清盤,申請將全部傳票押後至4月27日,待向高院申請繼續檢控程序,獲裁判官批准。

大班麵包西餅正遭呈請清盤

控方庭上透露,大班麵包西餅有限公司或會展開清盤程序,故申請押後至4月27日再訊,待確認有關事項及思考後續處理事宜。至於大班餐廳有限公司及母公司鴻和有限公司,早前遭高院頒令強制清盤,控方申請一同押後,待向高院申請繼續檢控程序。鴻和董事廖志強由律師代表申請一同押後案件,獲裁判官批准。

被告大班麵包西餅有限公司,被控75項傳票罪,包括38項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以及37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控罪指,被告身為僱主,在2025年7月31日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工資期最後一天的完結後7天,支付僱員的工資約63.3萬元。

已清盤大班餐廳及母公司共被控16罪

另於2025年6月24日身為被終止的僱員的僱主,在同年7月13日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遲於僱傭合約終止後 7 天,支付到期付給僱員的款項,即約44.5萬元。

被告大班餐廳有限公司,被控4項傳票罪,包括2項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及2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罪,涉及金額約6.9萬元。

被告母公司鴻和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廖志強,各被控12項傳票罪,包括6項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及6項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罪,涉及金額約16.6萬元。

案件編號:KCS26903-27005/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