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班面包等3公司及董事涉欠薪逾100万元 遭票控103罪再押后至4月尾

更新时间:16:11 2026-03-02 HKT
发布时间:16:11 2026-03-02 HKT

高峰期有20多间分店的41年老字号「大班面包西饼」于去年6月发公告宣布结业,3间与大班面包有关联的公司及董事,涉嫌拖欠员工薪金逾100万元,遭劳工署票控共103项传票罪。案件今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再讯,控方透露,大班餐厅有限公司及母公司鸿和有限公司早前遭高院颁令强制清盘,申请将全部传票押后至4月27日,待向高院申请继续检控程序,获裁判官批准。

大班面包西饼正遭呈请清盘

控方庭上透露,大班面包西饼有限公司或会展开清盘程序,故申请押后至4月27日再讯,待确认有关事项及思考后续处理事宜。至于大班餐厅有限公司及母公司鸿和有限公司,早前遭高院颁令强制清盘,控方申请一同押后,待向高院申请继续检控程序。鸿和董事廖志强由律师代表申请一同押后案件,获裁判官批准。

被告大班面包西饼有限公司,被控75项传票罪,包括38项没有在到期日内付给工资,以及37项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在到期日届满前付给工资。控罪指,被告身为雇主,在2025年7月31日故意及无合理辩解,而没有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工资期最后一天的完结后7天,支付雇员的工资约63.3万元。

已清盘大班餐厅及母公司共被控16罪

另于2025年6月24日身为被终止的雇员的雇主,在同年7月13日故意及无合理辩解而没有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雇佣合约终止后 7 天,支付到期付给雇员的款项,即约44.5万元。

被告大班餐厅有限公司,被控4项传票罪,包括2项没有在到期日内付给工资、及2项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在到期日届满前付给工资罪,涉及金额约6.9万元。

被告母公司鸿和有限公司及公司董事廖志强,各被控12项传票罪,包括6项没有在到期日内付给工资、及6项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在到期日届满前付给工资罪,涉及金额约16.6万元。

案件编号:KCS26903-27005/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