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退役警車亮緊急警示燈追車 測量師認危駕冒警等4罪候懲 官指無出車禍只屬好彩

更新時間:18:43 2026-02-26 HKT
發佈時間:18:43 2026-02-26 HKT

29歲測量師承認去年5月在荃灣及九龍灣一帶駕駛退役警車,期間亮起警車代表性的紅藍色閃燈。測量師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危險駕駛、假冒公職人員等4罪,求情稱他是「車迷」,強調超速程度不高亦無引致交通意外,惟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直言被告只是「好彩」,若道路上有其他車輛,或會導致車禍,押後判刑至3月19日,期間被告續准保釋。

自認車迷斥資購退役警車夢想成真

辯方求情指,被告被捕後遭停職,近日獲悉被終止合約,他另有擔任兼職巴士司機。辯方形容被告是「車迷」,熱愛修理及翻新汽車,案中購入退役警車可謂夢想成真。辯方強調被告雖有超速但不嚴重,無發生意外,鍾官直言只因被告「好彩」。辯方續指被告案發時的駕駛態度遠遜於應有水平,但冀法庭念及案發時間短暫,除超速外無其他危險行為而以罰款處理危險駕駛罪。

官拒納「一時貪玩」及惡作劇心態犯案

就著偽造文件、無第三者保險及駕駛無牌車輛3罪,辯方解釋被告專注改裝車輛而無想及登記牌照,加上被告以為只會短暫駕駛涉案車輛,故只需掛上車牌即可。案中無發生意外,無人受傷,被告已得教訓,深感悔意。就假冒公職人員罪,辯方坦言被告因一時貪玩及惡作劇心態,而愚蠢地亮起警車上的警察緊急警示燈,鍾官拒納以上辯解。

認冒警、危駕4罪

辯方另呈上被告親友及師長的求情信,均指被告有良好背景及學歷,本次乃一次性事件,不符合被告性格,他已感到非常後悔。鍾官表示需時考慮判刑,押後案件至3月19日。

被告李健煒,承認各一項危險駕駛、假冒公職人員、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未獲發牌車輛罪,他原被控多一項偽造文件(違反道路交通條例)罪,今獲撤回。

路上兩司機因被告等車群高速駛過須急煞或閃避

案發於2025年5月17日,岑姓司機駕車沿大涌道駛入荃灣路(九龍方向),突然遭一輛私家車高速超越,有數輛車緊隨其後,其中包括被告駕駛的印有香港警察警徽及亮起紅藍色緊急警示燈的車輛,岑需急停以免與被告相撞。同日稍後,被告及上述車群沿龍翔道駛往觀塘,政府閉路電視系統捕捉到被告等人的活動。當他們到達觀塘道(九龍灣方向)時,正在駕駛的莫姓司機當時正打算從左線轉至右線,惟因有一輛私家車高速駛過,故莫須快速返回左線避免意外,而被告駕駛閃爍著紅藍色警示燈的車輛亦緊隨私家車。

被告事前移除退役警車上「POLICE」字樣油漆

經調查發現,被告於荃灣路駕駛時超速,而他駕駛的車輛乃退役警車,負責將該車交予報廢公司的政府人員確認,當時已用油漆遮蓋所有政府及警察標誌。被告的朋友代他以約3萬港元購買涉案退役警車並交予被告。

2025年6月12日,警方到被告住所調查,發現涉案車輛的車身上有「POLICE」字樣,以及車頂裝有警察緊急警示燈。在警誡錄影會面中,被告承認當他在荃灣及九龍灣駕駛涉案車輛時,為了樂趣和吸引其他司機注意,而亮起紅藍色警察緊急警示燈。他另承認移除遮蓋「POLICE」字樣的油漆,以及無向運輸署登記等。

案主編號:KTCC1109/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