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退役警车亮紧急警示灯追车 测量师认危驾冒警等4罪候惩 官指无出车祸只属好彩

更新时间:18:43 2026-02-26 HKT
发布时间:18:43 2026-02-26 HKT

29岁测量师承认去年5月在荃湾及九龙湾一带驾驶退役警车,期间亮起警车代表性的红蓝色闪灯。测量师今于观塘裁判法院承认危险驾驶、假冒公职人员等4罪,求情称他是「车迷」,强调超速程度不高亦无引致交通意外,惟署理主任裁判官钟明新直言被告只是「好彩」,若道路上有其他车辆,或会导致车祸,押后判刑至3月19日,期间被告续准保释。

自认车迷斥资购退役警车梦想成真

辩方求情指,被告被捕后遭停职,近日获悉被终止合约,他另有担任兼职巴士司机。辩方形容被告是「车迷」,热爱修理及翻新汽车,案中购入退役警车可谓梦想成真。辩方强调被告虽有超速但不严重,无发生意外,钟官直言只因被告「好彩」。辩方续指被告案发时的驾驶态度远逊于应有水平,但冀法庭念及案发时间短暂,除超速外无其他危险行为而以罚款处理危险驾驶罪。

官拒纳「一时贪玩」及恶作剧心态犯案

就著伪造文件、无第三者保险及驾驶无牌车辆3罪,辩方解释被告专注改装车辆而无想及登记牌照,加上被告以为只会短暂驾驶涉案车辆,故只需挂上车牌即可。案中无发生意外,无人受伤,被告已得教训,深感悔意。就假冒公职人员罪,辩方坦言被告因一时贪玩及恶作剧心态,而愚蠢地亮起警车上的警察紧急警示灯,钟官拒纳以上辩解。

认冒警、危驾4罪

辩方另呈上被告亲友及师长的求情信,均指被告有良好背景及学历,本次乃一次性事件,不符合被告性格,他已感到非常后悔。钟官表示需时考虑判刑,押后案件至3月19日。

被告李健炜,承认各一项危险驾驶、假冒公职人员、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及驾驶未获发牌车辆罪,他原被控多一项伪造文件(违反道路交通条例)罪,今获撤回。

路上两司机因被告等车群高速驶过须急煞或闪避

案发于2025年5月17日,岑姓司机驾车沿大涌道驶入荃湾路(九龙方向),突然遭一辆私家车高速超越,有数辆车紧随其后,其中包括被告驾驶的印有香港警察警徽及亮起红蓝色紧急警示灯的车辆,岑需急停以免与被告相撞。同日稍后,被告及上述车群沿龙翔道驶往观塘,政府闭路电视系统捕捉到被告等人的活动。当他们到达观塘道(九龙湾方向)时,正在驾驶的莫姓司机当时正打算从左线转至右线,惟因有一辆私家车高速驶过,故莫须快速返回左线避免意外,而被告驾驶闪烁著红蓝色警示灯的车辆亦紧随私家车。

被告事前移除退役警车上「POLICE」字样油漆

经调查发现,被告于荃湾路驾驶时超速,而他驾驶的车辆乃退役警车,负责将该车交予报废公司的政府人员确认,当时已用油漆遮盖所有政府及警察标志。被告的朋友代他以约3万港元购买涉案退役警车并交予被告。

2025年6月12日,警方到被告住所调查,发现涉案车辆的车身上有「POLICE」字样,以及车顶装有警察紧急警示灯。在警诫录影会面中,被告承认当他在荃湾及九龙湾驾驶涉案车辆时,为了乐趣和吸引其他司机注意,而亮起红蓝色警察紧急警示灯。他另承认移除遮盖「POLICE」字样的油漆,以及无向运输署登记等。

案主编号:KTCC1109/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