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申诉王 | 误将店员推介寿司当「免费试食」 内地游客拒埋单:凭甚么收费?
发布时间:18:35 2026-05-21 HKT
有内地网民日前在社交平台小红书发帖,讲述自己在上环一间连锁回转寿司店用餐的不愉快体验,指自己在用餐途中,遇到店员拿寿司产品推销,问他「要不要尝一下」;他误以为是店铺提供的免费试食于是接受和食用该餐点,岂料结账时发现原来并非免费赠送,因此拒绝付款店方最终报警处理。该名网民以店员没有告知收费,质问店方「凭甚么收费」,并指自己已去信寿司郎作出投诉。有网民针对事件分析认为,事件或源于各地不同的文化差异引致。
客人以为试食免费 埋单拒付款
据事主称,当时正享用食物,突然有一名店员靠近并询问他「要不要尝一下?」事主形容店员手上的寿司,自己没有在回转轨道上见过,以为是赠送的试食产品,于是说:「可以尝一下」。直至结账时,事主才发现并非免费寿司,又形容店员态度「非常恶劣」地说:「香港是没有吃了东西不给钱的道理的,你吃了就必须要付钱。」
惟事主不同意店员讲法,质疑店员在过程中没有向他清楚说明产品价钱,认为店员只是询问事主要不要品尝试食产品,为何要收取费用。事主与该店铺经理理论一番后亦无解决问题,餐厅最终报警处理,警察了解事情来龙去脉后,建议事主向香港消委会投诉。
事主最终向回转寿司店的客户服务部作出投诉,批评餐厅违反消费者权益,认为餐厅推销产品时没有向顾客清楚说明或者表示价钱,质疑有关做法是欺诈性销售,要求涉事餐厅退款并给予解释和正式道歉,以及餐厅对这种推销手法进行检讨和改善。
网民:或源于两地文化差异引误会
据《商品说明条例》(香港法例第362章),禁止在营商过程中提供虚假商品说明、虚假、具误导性或不完整的资料、作虚假标记和错误陈述。事主在小红书讲述事发经过及引述商品说明条例规定后,不少内地网民都支持他投诉,认为餐厅推销手法容易引发误会。
不过,在香港本地社交平台,绝大部分网民都认为有关误会源于文化差异,首先是回转寿司店会使用不同颜色的碟子分辨价钱,而「试食」产品亦是使用同类颜色碟,认为事主误以为免费讲法不成立。
部分网民又以茶楼推车仔叫卖点心为例,店员猛落嘴头叫客人「试下」,不会有人认为该笼点心毋须收费。部分较理性的网民,则认同游客未必能够理解香港本土客套话语的真正含义,所以事主产生误会,亦情有可原。
对于这次「试食」引致的误会,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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