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顛覆案丨12被告提上訴 連同劉偉聰罪脫遭律政司上訴 法庭下周一宣判

更新時間:11:22 2026-02-16 HKT
發佈時間:11:22 2026-02-16 HKT

47人2020年協議立法會過半後無差別否決財案,逼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否則特首須解散立法會再辭職。其中45人前年被裁定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成,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受審後定罪被告中有11人早前上訴定罪刑期,認罪被告中則有黃子悅連上訴刑期,合共12名被告提出上訴,律政司另上訴劉偉聰罪脫。上訴庭首席法官潘兆初、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下周一將於西九龍法院宣判,判詞同日上載到司法機構網頁。

上訴的14名被告中,有12人受審後定罪,《墨落無悔》聲明發起人鄒家成判監7年9個月;「三投三不投」發起人吳政亨判囚7年3個月;何桂藍不求情判囚7年;梁國雄、林卓廷、余慧明則判監6年9個月;何啟明判囚6年7個月;陳志全、鄭達鴻、黃碧雲、楊雪盈及彭卓棋均判監6年半。黃子悅和譚得志則認罪判監4年5個月,2人申請上訴刑期。其後譚得志彭卓棋先後放棄上訴。另外,劉偉聰原審後罪脫,遭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訴,要求上訴庭推翻裁決,發還原審,上訴庭押後裁決。

案件編號:CACC253,263,268/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