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颠覆案丨12被告提上诉 连同刘伟聪罪脱遭律政司上诉 法庭下周一宣判

更新时间:11:22 2026-02-16 HKT
发布时间:11:22 2026-02-16 HKT

47人2020年协议立法会过半后无差别否决财案,逼使政府回应五大诉求,否则特首须解散立法会再辞职。其中45人前年被裁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判囚4年2个月至10年不等。受审后定罪被告中有11人早前上诉定罪刑期,认罪被告中则有黄子悦连上诉刑期,合共12名被告提出上诉,律政司另上诉刘伟聪罪脱。上诉庭首席法官潘兆初、法官彭伟昌及彭宝琴下周一将于西九龙法院宣判,判词同日上载到司法机构网页。

上诉的14名被告中,有12人受审后定罪,《墨落无悔》声明发起人邹家成判监7年9个月;「三投三不投」发起人吴政亨判囚7年3个月;何桂蓝不求情判囚7年;梁国雄、林卓廷、余慧明则判监6年9个月;何启明判囚6年7个月;陈志全、郑达鸿、黄碧云、杨雪盈及彭卓棋均判监6年半。黄子悦和谭得志则认罪判监4年5个月,2人申请上诉刑期。其后谭得志彭卓棋先后放弃上诉。另外,刘伟聪原审后罪脱,遭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诉,要求上诉庭推翻裁决,发还原审,上诉庭押后裁决。

案件编号:CACC253,263,268/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