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管有及使用港專和職訓局虛假文書 44歲持雙程證男子續保釋至3月訊

更新時間:10:52 2026-01-30 HKT
發佈時間:10:52 2026-01-30 HKT

持雙程證來港的44歲男子涉管有虛假的香港專業進修學院和職業訓練局信件,並疑用作欺騙入境事務處,因而被控管有及使用虛假文書罪等4罪。案件今於沙田裁判法院再提訊,被告仍毋須答辯,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押後案件至3月27日再訊,續准被告保釋候訊,並應辯方要求、督促控方盡快準備好答辯。

被告遲慶巍,被控2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及2項使用虛假文書罪。

案件今提訊,控方申請被告暫毋須答辯及押後案件8星期,以待控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辯方不反對押後,但表明希望控方最後一次申請押後。鄭官於是詢問控方下次聆訊會否已準備好答辯,控方則表示他們亦希望如此。鄭官其後指出,案件去年11月20日首度提堂,暫時仍不算押後過長時間,「但都督促控方盡快有結果啦」。

控罪指,被告於2025年8月1日在香港,明知或相信一張日期為2024年2月1日由香港專業進修學院發出的信屬虛假,而仍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入境事務主任接受該文書,並因接受該文書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及於同日明知或相信一張日期為2024年12月5日由職業訓練局發出的信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入境事務主任接受該文書;及於同年11月18日在沒無合法權限或解釋下管有上述兩份虛假文書。

案件編號:STCC4415/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