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港男遙控指揮販毒 判囚34年至34年半 為首宗成功定罪跨境串謀販毒案

更新時間:16:54 2026-01-26 HKT
發佈時間:16:54 2026-01-26 HKT

兩名本地男子以遙控方式操縱跨境販毒,早前被控串謀販毒罪於高院受審後被定罪,高院法官郭啟安今日分別將兩人判監34年6個月及34年。警方表示,本案為首宗成功定罪的跨境串謀販毒案,其中正於內地服刑的一名港人囚犯,更透過視像作供指證本案兩被告。

內地服刑囚犯視像作供頂證兩被告

兩被告為陳國堅和胡志邦,現年分別43及52歲,2人同被控一項串謀販毒罪。案發於2017年2月13日,內地公安部在廣州市荔灣區破獲一宗販毒案,拘捕3名內地和一名53歲本地男子周劍宗,並檢獲約297公斤冰毒。周其後向公安人員表示,他是受2名身處香港本地男子操控和指示,企圖將本案所涉冰毒偷運返港。

內地公安部與本港毒品調查科隨即展開合作,經深入調查後,警方發現該團伙組織嚴密,核心成員通過"人貨分離"及"單線聯絡"等手段遙控指揮販毒活動。

毒品調查科人員在時機成熟下,於2018年5月10日在香港拘捕被指是操控人的兩名被告,經取得律政司意見後,落案起訴兩被告一項串謀販毒罪。而在內地遭拘捕的周劍宗,於內地被檢控並定罪,判以15年有期徒刑。本案審訊期間,正在內地服刑的周劍宗亦成為本案控方證人,並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下,在內地以視頻形式作供,指證本案兩名被告。

內地與港警方及司法機關合作協調下成功處理本案

經過3星期審訊,法庭裁定兩名被告罪名成立。法庭根據案件牽涉毒品數量,以33年為量刑起點,另因案件嚴重性和跨境元素等加刑因素,分別將兩被告加刑18個月與12個月,兩名被告最終被判處34年6個月及34年監禁。   

警方毒品調查科行動組高級督察陳源勳稱,是次成功定罪,正正展現內地與香港法律制度在「一國兩制」框架下有效協調的正面成果。在長達7年的案件籌備過程當中困難重重,包括疫情帶來封關不便,增加證據採集的困難,而處理視頻作供的技術問題,亦是一難處。然而,透過內地執法機構與香港警方的緊密合作、司法機關之間互相協調,令今次案件的兩位被告均能夠成功入罪,亦為未來的打擊跨境販毒活動調查同檢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範本。   

今次定罪亦充分顯現內地及香港無分地域對打擊毒販的堅持同決心,無論毒販如何隱藏,警方亦有能力抽出幕後黑手。今次的成功證明販毒集團主腦,就算只是在幕後遙距控制手下,在香港或境外販毒,亦難逃司法制裁。

案件編號:HCCC15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