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港男遥控指挥贩毒 判囚34年至34年半 为首宗成功定罪跨境串谋贩毒案
发布时间:16:54 2026-01-26 HKT
两名本地男子以遥控方式操纵跨境贩毒,早前被控串谋贩毒罪于高院受审后被定罪,高院法官郭启安今日分别将两人判监34年6个月及34年。警方表示,本案为首宗成功定罪的跨境串谋贩毒案,其中正于内地服刑的一名港人囚犯,更透过视像作供指证本案两被告。
内地服刑囚犯视像作供顶证两被告
两被告为陈国坚和胡志邦,现年分别43及52岁,2人同被控一项串谋贩毒罪。案发于2017年2月13日,内地公安部在广州市荔湾区破获一宗贩毒案,拘捕3名内地和一名53岁本地男子周剑宗,并检获约297公斤冰毒。周其后向公安人员表示,他是受2名身处香港本地男子操控和指示,企图将本案所涉冰毒偷运返港。
内地公安部与本港毒品调查科随即展开合作,经深入调查后,警方发现该团伙组织严密,核心成员通过"人货分离"及"单线联络"等手段遥控指挥贩毒活动。
毒品调查科人员在时机成熟下,于2018年5月10日在香港拘捕被指是操控人的两名被告,经取得律政司意见后,落案起诉两被告一项串谋贩毒罪。而在内地遭拘捕的周剑宗,于内地被检控并定罪,判以15年有期徒刑。本案审讯期间,正在内地服刑的周剑宗亦成为本案控方证人,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下,在内地以视频形式作供,指证本案两名被告。
内地与港警方及司法机关合作协调下成功处理本案
经过3星期审讯,法庭裁定两名被告罪名成立。法庭根据案件牵涉毒品数量,以33年为量刑起点,另因案件严重性和跨境元素等加刑因素,分别将两被告加刑18个月与12个月,两名被告最终被判处34年6个月及34年监禁。
警方毒品调查科行动组高级督察陈源勋称,是次成功定罪,正正展现内地与香港法律制度在「一国两制」框架下有效协调的正面成果。在长达7年的案件筹备过程当中困难重重,包括疫情带来封关不便,增加证据采集的困难,而处理视频作供的技术问题,亦是一难处。然而,透过内地执法机构与香港警方的紧密合作、司法机关之间互相协调,令今次案件的两位被告均能够成功入罪,亦为未来的打击跨境贩毒活动调查同检控工作提供了良好的范本。
今次定罪亦充分显现内地及香港无分地域对打击毒贩的坚持同决心,无论毒贩如何隐藏,警方亦有能力抽出幕后黑手。今次的成功证明贩毒集团主脑,就算只是在幕后遥距控制手下,在香港或境外贩毒,亦难逃司法制裁。
案件编号:HCCC150/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