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皇粥店欠薪56萬元判罰6.6萬元 指支付罰款需視乎資產變賣限半年內繳交

更新時間:11:40 2026-01-19 HKT
發佈時間:11:40 2026-01-19 HKT

逾30年歷史的海皇粥店去年中全線結業,母公司海皇國際有限公司其後遭呈請清盤。母公司與兩名創辦人蔡汪浩、蕭楚基涉嫌拖欠10名員工薪金共逾56萬元,被票控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等共99項傳票。海皇國際有限公司清盤人代表月初承認33項傳票控罪,被判罰款合共6.6萬元。清盤人代表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交代支付罰款需視乎資產變賣進度,暫委裁判官莊靜敏指罰款屬非優先債項,限半年內繳付。

被告分別為海皇國際有限公司、蔡汪浩以及蕭楚基。海皇國際全數承認沒有在僱傭合約終止時在到期日屆滿前付給工資,和沒有在到期日內付給工資等33項傳票控罪;蔡及蕭各否認33項傳票控罪,案件將排期審訊,3月2日審前覆核。

傳票控罪指3名被告分別作為僱員黃玉嬋、鄺佩玲、黃海雄、林翠怡、廖和琼、張國華、褚彩鳳、邱定娥、鄧佩玲、張麗珍的僱主,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但在任何情況下不得於工資期最後1天,及僱傭合約終⽌後7天支付僱員工資;以及作為法團海皇國際有限公司的董事,該法團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沒有在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在上述僱員的工資期最後1天完結後7天內,及在僱傭合約終⽌後7天內,支付該些僱員於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的工資,款額合共逾56.4萬元,而該法團所犯的罪行,是在蔡及蕭的同意或縱容下犯的,或歸因於他們本身的疏忽。

案件編號:ESS25230-25328/2025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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