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皇粥店欠薪56万元判罚6.6万元 指支付罚款需视乎资产变卖限半年内缴交

更新时间:11:40 2026-01-19 HKT
发布时间:11:40 2026-01-19 HKT

逾30年历史的海皇粥店去年中全线结业,母公司海皇国际有限公司其后遭呈请清盘。母公司与两名创办人蔡汪浩、萧楚基涉嫌拖欠10名员工薪金共逾56万元,被票控没有在到期日内支付工资等共99项传票。海皇国际有限公司清盘人代表月初承认33项传票控罪,被判罚款合共6.6万元。清盘人代表今早于东区裁判法院交代支付罚款需视乎资产变卖进度,暂委裁判官庄静敏指罚款属非优先债项,限半年内缴付。

劳工处发言人表示,有关裁决向所有雇主发出强烈信息,他们有责任遵从《雇佣条例》的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发放工资给雇员。劳工处不会容忍上述违法行为,并会严厉执法,竭尽所能保障雇员的法定权益。

被告分别为海皇国际有限公司、蔡汪浩以及萧楚基。海皇国际全数承认没有在雇佣合约终止时在到期日届满前付给工资,和没有在到期日内付给工资等33项传票控罪;蔡及萧各否认33项传票控罪,案件将排期审讯,3月2日审前覆核。

传票控罪指3名被告分别作为雇员黄玉婵、邝佩玲、黄海雄、林翠怡、廖和琼、张国华、褚彩凤、邱定娥、邓佩玲、张丽珍的雇主,故意及无合理辩解而没有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于工资期最后1天,及雇佣合约终⽌后7天支付雇员工资;以及作为法团海皇国际有限公司的董事,该法团故意及无合理辩解而没有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在上述雇员的工资期最后1天完结后7天内,及在雇佣合约终⽌后7天内,支付该些雇员于2025年1月1日至4月30日的工资,款额合共逾56.4万元,而该法团所犯的罪行,是在蔡及萧的同意或纵容下犯的,或归因于他们本身的疏忽。

案件编号:ESS25230-25328/2025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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