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虛報資料申請「高才通」 內地男照顧病母未返港缺席提訊 官押後至1.26再訊
更新時間:12:27 2026-01-12 HKT
發佈時間:12:27 2026-01-12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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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持雙程證男子涉嫌與他人串謀虛報資料以申請「高才通」,誘使入境處批准他帶同妻女來港。該男子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今於沙田裁判法院再提堂。被告缺席聆訊,擔保人稱被告去年申請回內地照顧病危母親,獲高等法院批准短暫離港,惟被告至今仍未返港。署理主任裁判官鄭紀航認為暫毋須發出拘捕令,並押後案件至1月26日再訊,待被告出庭解釋。期間被告續獲准現金及人事擔保金共70萬元保釋。
欲待病母好轉再回港
鄭官曾著傳譯員於庭內外呼叫被告名字,均無回應。被告的擔保人表示,被告於去年12月向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回內地照顧病危母親,高等法院法官批准被告於12月16日至12月26日期間離港。惟擔保人多次聯絡後,被告至今仍未返港,他聲稱無棄保潛逃的意圖,只望待母親情況穩定才回港,被告願承擔法律後果。
鄭官指出,被告的妻子可代為照顧病重母親,被告本人則短暫回港應訊。鄭官認為目前毋須頒下拘捕令,先由擔保人轉達法庭意見,並押後案件至1月26日再訊,待被告出庭解釋。期間保釋條件照舊,鄭官提醒擔保人若被告再次缺席,將全數充公人事擔保金。
虛報資料申請「高才通」
持中國往來港澳通行證被告陳炳增,原被控為取得入境證而安排作出虛假陳述及向登記主任提供虛假詳情等2罪,早前經修訂後,被控一項串謀詐騙罪。
控罪指被告於某一天,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與一名名為「劉先生」的人士,串謀詐騙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處長及其人員,即藉着被告不誠實地及虛假地向處長及其人員表示自己符合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B類申請)的資格來港,從而誘使該處長及其人員作出違反其公共職責的行為,即在原本不會批准的情況下批准被告、他的配偶黃曉霞以及他的女兒陳艾希進入香港及在香港逗留。
案件編號:STCC2135/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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