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博士生認偷拍裙底風光候懲 求情指於科研上有出色成就 為衝動犯案感後悔
發佈時間:17:16 2026-01-08 HKT
中文大學醫學博士研究生去年9月,在大埔新達廣場扶手電梯,用手機偷拍女途人裙底風光,當場「斷正」被捕。涉案男子今早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求情稱為一時衝動深感後悔。香淑嫻署理主任裁判官明言,案件性質嚴重,「監禁仍然係考慮當中」,將案件押後至1月26日判刑,待取被告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續准保釋候懲。
求情稱在科學研究上有出色成就
30歲被告田天,報稱中文大學研究生,在普通話翻譯的協助下承認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
控罪指,他於2025年9月23日,在大埔南運路9號新達廣場扶手電梯,出於觀察/拍攝女士X的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X的衣服下方,觀察/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設備,即一部流動電話,而操作設備的情況是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被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描述的行為,及不理會以上所描述的行為是否獲得X同意。
辯方求情指,被告現時是醫學博士研究生,犯案當日僅因一時衝動,並非有預謀,被告愚蠢犯案,如今已悔不當初,望法庭念被告坦白認罪而輕判。辯方續稱,被告讀書成績優秀,完成學士及碩士學位後,繼續進修攻讀博士。被告在科學研究上有出色成就,亦發表了不少文獻。辯方另提及,被告案發後深感後悔,積極參與社會服務活動,欲為社會作出貢獻以補償社會。被告同時亦參與有關精神健康及情緒自癒的課程。
官指性質嚴重判監「仍喺考慮中」
辯方引述被告親撰求情信,表示自己一時衝動愚蠢犯案,現在已深感悔意,愧對父母。被告妻子及雙親求情指,被告在他們眼中是十分良好的人,望法庭輕判。辯方提及,被告「已經上咗寶貴嘅一堂」,望法庭判處社會服務令。香官明言,案件性質嚴重,「監禁仍然喺考慮當中」,將案件押後至1月26日判刑,待取被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指,去年9月23日下午4時許,34歲女途人X在案發地使用扶手電梯,被告站在X的身後,用手機拍攝X的裙底照。男途人發現被告的行為後提醒X,X隨即攔截被告。X及後在被告的手機內,發現5張自己的裙底照,並報警求助。被告在警誡下,被告承認出於衝動犯案。
案件編號:FLCC2337/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