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車︱「FV」牌中港車涉違規裝警號閃燈 未貼通行許可證 運輸署:已轉執法部門跟進
發佈時間:13:32 2026-01-04 HKT
網上近日流傳一段行車記錄影片,一輛掛有中港車牌的私家車,在行駛時,車頂後方裝有紅色警示燈且不斷閃爍。該車輛的香港車牌以「FV」字母開頭,為內地入境車輛,惟疑未有按照規定展示其國際通行許可證。運輸署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指,該車輛為持有粵港常規配額的內地私家車,已將個案轉介予執法部門跟進,亦已要求涉事車輛驗車。
網民質疑冒充公安
有網民在社交平台上載片段指,一輛掛有中港車牌的黑色私家車,行駛時亮起車頂紅色閃燈,質疑其「是否公安車」。片段中可見,該私家車正尾隨一輛載貨的重型貨車行駛,因而也有意見推測,該車可能為護送用途的「安全車」。此外,影片中亦未見該車輛有按規定,在擋風玻璃左側展示其國際通行許可證。
貼文引起大量網民討論,不少網友質疑該車輛涉嫌「冒充公安」,亦有人對其是否真屬護送用途的「安全車」提出疑問。有網民指,「安全車」應使用黃色警示燈,而非紅色閃燈。同時,亦有評論關注該類以「FV」字頭登記的跨境車輛,是否具備相關資格,「就算佢真係安全車,佢哋啲車牌落嚟可以(做)安全車嘅咩?」、「佢FV車可以咁做,香港人又多幾個失業。」
運輸署:已要求涉事車輛驗車 考慮撒銷其許可證
運輸署回覆《星島頭條》指,該車輛為持有粵港常規配額的內地私家車。按照《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規例」)規定,有關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時,須將國際通行許可證展示在該車輛擋風玻璃的左邊,違者最高可被罰款港幣2,000元及監禁3個月。另外,根據許可證的發證條件,持有許可證的車輛在本港行駛時,不可裝設非用作顯示轉向的閃燈或緊急響號。
運輸署指,已將個案轉介予執法部門跟進,同時已去信提醒許可證持有人,須遵守展示許可證的規定。至於有關車輛涉嫌違反許可證條件,在車上裝設閃燈或響號裝置,署方亦已要求許可證持有人安排有關車輛前往本署驗車中心進行車輛檢驗。如許可證持有人未能提供合理的回覆,運輸署會考慮以有關車輛違反許可證條件而撒銷其許可證。
據運輸署「國際通行許可證申請書」,此類持有國際通行許可」來港的內地跨境車輛,不可裝設非用作顯示轉向的閃燈或緊急響號,或在車身顯示令人誤以為是香港法例規定的車輛標記及顏色(如的士,公共小巴,學童小巴),或緊急或執法部門車輛的字樣或標記。
香港與廣東省政府對內地跨境私家車實施配額管理制度,由兩地政府共同規管。獲得配額的內地政府機構、直屬部門或指定企業的非商用車輛,須在來港前,依據《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向香港運輸署申請並領取「國際通行許可證」。此類車輛在香港登記時,會獲發以英文字母「FU」或「FV」為開頭的本地車牌。
資料來源:Thread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