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政府引例解散法團管委會 議員:可提供更有效支援 委臨時管理人恰當
發佈時間:19:48 2025-12-19 HKT
大埔宏福苑發生五級大火,引起公眾關注大廈管理及圍標的問題。政府今日(19日)引用《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1條,向土地審裁處申請解散現有業主立案法團管理委員會,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委任管理人。立法會議員楊永杰認為政府的決定「有擔當」,強調政府並非取消法團,而是透過解散管委會,委託更具專業能力的團隊進駐,以提供更有效的支援。
宏福苑面臨重建及多項後續事務 需委託具專業能力團隊支援
楊永杰向記者表示,目前宏福苑面臨的問題不僅涉及日常管理,更包括長遠重建及多項後續事務,相信原有法團難以獨力處理如此繁複的工作,強調政府並非取消法團,而是透過解散管委會,委託更具專業能力的團隊進駐,以提供更有效的支援。
楊永杰又指,相關費用由華懋承擔,業主毋須支付任何費用,相信不僅可減輕業主的經濟負擔,亦能借助專業物業管理公司的經驗,妥善處理各類複雜問題。他續說,自己熟悉處理舊區事務,在處理複雜問題時,若有專業物管公司參與,往往能為業主帶來顯著益處,故政府此次介入,是對業主提供實質支援,解決其核心問題的重要舉措。
問及為何政府會用委任方式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委任管理人,他認為現時業主分布分散、召開法定會議程序複雜,在特殊情況下難以透過常規選舉程序產生管理委員會,又指若按正常程序操作,不僅耗時長達14天通知及安排議程,還需額外聘請專業公司,費時失事。
陳曉峰 : 解散管委會並委任具專業知識機構任管理人 做法恰當合理
候任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陳曉峰表示,根據香港《建築物管理條例》(法例第344章),在某些情況下,可依法解散現有管委會並委任專業管理人,以更有效推進相關工作。
陳曉峰指出,當前面臨的建築管理問題涉及多方利益,情況複雜,涵蓋維修、法規適用、法律爭議及多個調查部門的參與。在此背景下,依法解散現有管委會並委任具備相關專業知識、熟悉建築維修及法規的人士或機構擔任管理人,被認為是恰當且合理的做法。
對於政府委任華懋集團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為委任管理人,陳曉峰認為此安排恰當且令人安心,提及不少業界人士都知悉該公司長期從事物業管理與維修工作,與業主及租戶保持良好溝通,擁有豐富的實務經驗與良好的品牌聲譽,具專業能力與資產實力,為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尤其令業主無需擔心資金安全問題。他又指,政府在這個緊張時刻用於擔當,從災民、市民的角度去想,形容「是很貼心的一個做法。」
記者︰黃子龍
相關新聞 : 宏福苑大火︱政府引例解散現任法團管委會 華懋旗下公司為委任管理人 不收取任何行政費
宏福苑大火︱業主獲15萬租金補助 區議員稱回應居民訴求 足夠租用大埔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