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政府引例解散法团管委会 议员:可提供更有效支援 委临时管理人恰当
发布时间:19:48 2025-12-19 HKT
大埔宏福苑发生五级大火,引起公众关注大厦管理及围标的问题。政府今日(19日)引用《建筑物管理条例》第31条,向土地审裁处申请解散现有业主立案法团管理委员会,委任华懋集团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为委任管理人。立法会议员杨永杰认为政府的决定「有担当」,强调政府并非取消法团,而是透过解散管委会,委托更具专业能力的团队进驻,以提供更有效的支援。
宏福苑面临重建及多项后续事务 需委托具专业能力团队支援
杨永杰向记者表示,目前宏福苑面临的问题不仅涉及日常管理,更包括长远重建及多项后续事务,相信原有法团难以独力处理如此繁复的工作,强调政府并非取消法团,而是透过解散管委会,委托更具专业能力的团队进驻,以提供更有效的支援。
杨永杰又指,相关费用由华懋承担,业主毋须支付任何费用,相信不仅可减轻业主的经济负担,亦能借助专业物业管理公司的经验,妥善处理各类复杂问题。他续说,自己熟悉处理旧区事务,在处理复杂问题时,若有专业物管公司参与,往往能为业主带来显著益处,故政府此次介入,是对业主提供实质支援,解决其核心问题的重要举措。
问及为何政府会用委任方式委任华懋集团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为委任管理人,他认为现时业主分布分散、召开法定会议程序复杂,在特殊情况下难以透过常规选举程序产生管理委员会,又指若按正常程序操作,不仅耗时长达14天通知及安排议程,还需额外聘请专业公司,费时失事。
陈晓峰 : 解散管委会并委任具专业知识机构任管理人 做法恰当合理
候任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陈晓峰表示,根据香港《建筑物管理条例》(法例第344章),在某些情况下,可依法解散现有管委会并委任专业管理人,以更有效推进相关工作。
陈晓峰指出,当前面临的建筑管理问题涉及多方利益,情况复杂,涵盖维修、法规适用、法律争议及多个调查部门的参与。在此背景下,依法解散现有管委会并委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熟悉建筑维修及法规的人士或机构担任管理人,被认为是恰当且合理的做法。
对于政府委任华懋集团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为委任管理人,陈晓峰认为此安排恰当且令人安心,提及不少业界人士都知悉该公司长期从事物业管理与维修工作,与业主及租户保持良好沟通,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与良好的品牌声誉,具专业能力与资产实力,为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尤其令业主无需担心资金安全问题。他又指,政府在这个紧张时刻用于担当,从灾民、市民的角度去想,形容「是很贴心的一个做法。」
记者︰黄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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