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認與智障女友性交判監6周 曾稱不知女方有智力問題 官斥卸責圖淡化違法行為

更新時間:19:00 2025-12-19 HKT
發佈時間:19:00 2025-12-19 HKT

43歲裝修工與29歲智障女子發展情侶關係後,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性交,及後將女方介紹給友人的16歲兒子,未成年男生亦與女方兩度性交。涉案兩男早前各承認兩項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16歲被告被判入獄6星期,43歲被告則押後至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接受判刑。何官判刑時斥,被告聲稱與事主為情侶關係,卻說不知事主有智力障礙,更圖將責任脫卸在對方身上,以淡化自己的違法行為,終判他監禁6星期。

被告曾指不知女方智力問題聲言無辜

兩名男被告依次為,43歲裝修工張子立及16歲何姓男生,各面對兩項與精神上無行為能力的人非法性交罪。控罪指,張於2021年12月1日與2022年3月31日之間,兩度與屬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的女子X非法性交;16歲何姓男生則被控於2022年3月20日與2022年4月14日之間,分別在尖沙咀國際廣場的殘厠及重慶大廈的單位內,與X非法性交。16歲被告早前認罪並已判監6星期。

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本案性質嚴重,被告聲稱與事主X屬情侶關係,卻指不知X是智力障礙人士,更想將責任脫卸在X上,認為自己是無辜。被告在報告中表示,不願意接受感化及輔導,與本案其他被告仍有聯絡,企圖淡化其違法行為。被告沒有穩定的工作及規律的生活,有刑事定罪記錄,有酗酒及毒品問題,何官考慮後判被告監禁6星期。

辯方引述被告張子立的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指被告的表達能力差,學歷有限,溝通上有限制,故報告內容不算正面。報告中提及,被告拒絕感化官的家訪,皆因被告擔心家人知悉事件,不知家人是否能承受。另外被告身負一筆40萬元的債項,但他其實有於茶餐廳任職侍應,並非沒有還債的打算。儘管被告稱不知X是智力障礙人士,認為X亦需承擔責任,惟此説法僅是認罪前的演繹,望法庭能再為被告索取報告。

16歲男童透過被告認識X並與女方非法性交

案情指,29歲女事主X在2019年被診斷出智力障礙,並持有殘疾人士登記證(俗稱白卡)。在2020年,首被告張子立透過社交平台Facebook認識X,X及後要求發展情侶關係,2人開始約會,並在2021年9月至2022年4月之間發生性行為。張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明知X有智力障礙,仍與X發生性行為。

在2022年3月,X接獲張來電,要求X到重慶大廈照顧一名懷孕的女性朋友。X到達後,與該女性朋友的兒子、即本案另一被告16歲何姓男生外出,何將X帶到尖沙咀商場的殘厠,脫去X的衣服,要求X躺在地板上,並在沒有使用安全套的情況下與X性交。何另曾在重慶大廈與X性交。在警誡下,何承認獲張告知X患智力障礙,惟何從未直接向X確認此事。

案件編號:WKCC2246/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