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事故︱阿Mo向僱主索償 明年5月視像作供評估補償額

更新時間:13:18 2025-12-19 HKT
發佈時間:13:18 2025-12-19 HKT

男團MIRROR於2022年7月在紅館舉行演唱會期間有巨型電視螢幕墮下,舞者李啟言(阿Mo)遭壓中受傷後入禀區域法院,向前僱主舞館有限公司申索僱員補償,早前在前僱主缺席聆訊下獲勝訴。案件今在區域法院就補償金額事宜排期在明年5月4日開審,届時李啟言將以視像作供,其父亦會出庭作證,料審訊1天。法官羅麗萍直言,「舞館」方很大嫌疑逃避責任,公司註冊地址仍有效,惟郵寄的文件卻「打回頭」。

申請人為李啟言,答辯方為舞館有限公司。入稟狀提及,李啟言2022年7月28日案發時為「舞館」的僱員,時年27歲,任職舞蹈員,當天在受僱工作期間受傷,案發前的每月平均收入為73,720元。

舞館一方仍然缺席是日聆訊,羅官指出公司註冊地址仍是有效地址,惟申請人一方寄送的信件卻「打回頭」,故認為答辯方「好有嫌疑逃避」,理應知道是日聆訊,惟仍選擇不出席。申請人一方庭上透露,案中將有2名證人,分別為阿Mo及其父親,阿Mo將以視像作供,其父親則會出庭作供,審訊以英文進行。

案件編號:DCEC338/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