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學生會成員涉挪用公款近75萬元 3人被控串謀欺詐等5罪 1人缺席遭法庭發拘捕令
更新時間:15:01 2025-12-11 HKT
發佈時間:15:01 2025-12-11 HKT
發佈時間:15:01 2025-12-11 HKT
浸大學生會2成員涉嫌挪用公款,於前年至去年間從學生會基金提取約75萬元,浸大學生會評議會核數時發現賬目可疑揭發事件。案件今(11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首次提堂,2人連同其中1人28歲同居男友同被控1項串謀欺詐罪及1項交替盜竊罪。同居男友另被控3項洗黑錢罪,今缺席聆訊,遭法庭發出拘捕令。餘下1男1女被告暫准毋須答辯,押後至明年1月8日再訊,以待控方準備區域法院轉介文件,期間2人獲准保釋。
3名被告依次為21歲男學生陳俊暹、24歲女客戶服務員翁碧淇及28歲無業男朱棨燊,一同被控於2023年11月16日與2024年8月16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一同串謀詐騙莊佩賢,即不誠實而虛假地向莊佩賢表示其須向陳俊暹及/或翁碧淇及/或朱棨燊報銷某些款項,而誘使莊佩賢從以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名義開立的恒生銀行賬戶及以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名義開立的東亞銀行賬戶中,提取合共港幣749,457元;交替被控同日同地偷竊港幣749,457元,而上述物品為屬於他人的財產。
朱棨燊另被控於2023年5月17日與2024年7月30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該財產,即1筆於眾安銀行帳戶內總額為港幣1,331,077.07元的款項、1筆於MOX銀行帳戶內總額為港幣1,647,494.6元的款項,及1筆於渣打銀行帳戶內總額為港幣669,193.31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的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上述財產。
案件編號:KCCC3269/2025
法庭記者:陳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