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涉梯間強姦已婚女網友 陪審團一致裁定罪脫 官下令以公帤支付訟費

更新時間:17:14 2025-12-11 HKT
發佈時間:17:14 2025-12-11 HKT

32歲無業男使用交友應用程式「Heymandi」與同齡已婚女網友匹配後,立即約見並問女方「想唔想smoke嘢?」,其後涉在後樓梯強姦女方。他否認強姦罪受審5日,控方在庭上播放閉路電視片段時,顯示案發前兩人在街上相擁,4男3女陪審團退庭商議約5小時後,一致裁定無業男被告強姦罪名不成立。辯方大律師潘展平為被告申請訟費,控方不反對,法官張慧玲亦指陪審團一致裁定被告罪脫,表示他們明顯不相信女事主,遂批出以公帑支付一名大律師的訟費。

被告盧彥銘否認於2023年10月30日在紅磡家維邨家義樓後樓梯間強姦女子X。X以視像形式作供時指,她在案發當日與被告經Heymandi相識,改用Telegram聯絡及交換照片,被告發訊問X「想唔想smoke嘢?有無smoke嘢?」X認為被告是邀請她吸食大麻,由於她心情不佳而問被告「你有呀?」

盧彥銘(右二、戴口罩)與代表大狀潘展平(中)。劉曉曦攝
盧彥銘(右二、戴口罩)與代表大狀潘展平(中)。劉曉曦攝

雙方約在何文田站會面後,被告甫見面便手拖X,走往紅磡家維邨期間不斷攬腰輕吻X,X稱她只是順其意。被告帶X到後樓梯後指「喺出面食咗(大麻)先無咁大陣味」,然後抱住X強吻嘴臉頸,X拒絕。被告又伸手入X上衣內,隔著胸圍揸胸,伸手入X褲管,隔著內褲摸X下陰,X稱多次叫「唔好」,推開被告不果。被告推X到牆壁,「撩開褲管掹開底褲」,無視X稱「唔好啦」,隨即透過X褲管將陽具插入X陰道,抽插約6至7下,全程沒有配戴安全套,拔出陰莖後稱「我返去拎大麻」。

X形容自己當時感到「好委屈好緊張」,她稍為整理衣裝後,立刻致電丈夫表示要報警,她在走廊截停保安,要求保安協助尋找被告,X稱被告「喺個後樓梯度強姦咗我」,保安隨即報警處理。X其後發現被告已刪除雙方所有聊天訊息。

案件編號:HCCC361/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