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踢醉酒乘客面部 港鐵職員被控普通襲擊 簽保守行為2年了結

更新時間:11:52 2025-11-24 HKT
發佈時間:11:52 2025-11-24 HKT

31歲港鐵男職員涉嫌於去年4月,在油塘站閘內範圍踢臥地的醉酒乘客面部,早前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原訂今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庭上申請改控普通襲擊罪,獲裁判官丘國新批准。經控辯雙方同意,丘官批准被告以1500元自簽守行為24個月,被告另需支付300元訟費,控罪獲撤回。

被告曾裕揚,報稱為港鐵職員,他今由大律師劉偉聰代表。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4月28日,在九龍油塘地鐵站已付費區域內襲擊男子柯偉品。

閉路電視揭被告踢事主面部

案情指,去年4月28日凌晨1時許,一名林姓港鐵職員正在檢查月台情況,發現事主柯偉品及他的朋友,遂叫兩人離開,惟事主和朋友因醉酒而未有即時離開,林因此要求被告及另一名區姓職員支援。3名職員協助事主2人離開,期間事主的朋友突然推及打林姓職員,區姓職員嘗試阻止時亦遭拳打,事件報警處理。

警方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當事主醉酒倒臥地上時,被告以腳踢事主的面部一下,警方因而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承認用腳踢事主。

案件編號:KTCC1162/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