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因金錢糾紛刀刺毒友致死 誤殺罪成判囚10年 官:辯稱死者趷起中刀完全無稽 絕非意外
發佈時間:11:03 2025-11-21 HKT
六旬無業漢3年前在朋友上門還款後,疑因朋友吸食冰毒,怒以牛肉刀刺死對方。他否認謀殺罪受審7日,出庭自辯時稱他因不想毒品影響到其年僅11歲的兒子,遂取刀「嚇一嚇」死者,以阻止死者繼續吸毒,但死者突然「彈起身」,刀鋒便插入胸口,堅稱純屬意外。4女3男陪審團昨一致裁定他以非法危險行為誤殺罪成。高等法院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命案發生後被告提供足足6個不同版本的情節,認為被告虛構多個說法,最為可信的說法是被告因死者還款不足憤而拿刀刺向死者。法官表明本案因小事而失去一條人命,絕非被告聲稱的意外,需判以阻嚇性刑罰,判囚10年。
自辯指以刀指嚇阻止續吸毒意外刺死對方
63歲男被告趙忠原報稱無業,否認於2022年2月11日,在黃大仙彩虹邨紅萼樓某單位謀殺39歲男子許文達。4女3男陪審團昨退庭商議約2小時後,一致裁定他謀殺罪脫,另一致裁定他以非法危險行為誤殺罪成(manslaughter by unlawful and dangerous act)。
被告報警時稱死者在他家廚房維修時被鐵片插到胸口。被告在警方錄影會面時稱,死者當日上門前聲稱可還款1.2萬元,但卻僅還9千元,被告因金錢瓜葛,一怒之下伸手取位於死者身後的牛肉刀威嚇死者,誰知死者卻突然「趷起」、「頂上嚟」中刀。被告自辯時則指死者上門還錢9千元後,他發現死者在他家廚房吸食冰毒,他見狀大怒爆粗指罵死者。被告因不想毒品影響到其年僅11歲的兒子,遂取刀「嚇一嚇」死者,以阻止死者繼續吸食冰毒,但死者突然「彈起身」,刀尖便意外插入死者胸口。
裁決顯示陪審團不信因意外而生但不能確定有殺人意圖
高等法院法官胡雅文判刑時指,被告的供詞足足有 6個不同版本,根據案發現場、被告作供及錄影會面情況,可見被告多個說法均屬虛構,而死者當時根本沒有在被告家協助維修,最為可信的說法是死者欠下近2萬元債務僅還9千元,被告因金錢瓜葛憤而持牛肉刀刺向死者。
法官重申她引導陪審團時指明,若陪審團認為被告無謀殺意圖,應裁定誤殺罪成;若陪審團相信被告所言、命案純屬意外,則應判他無罪。根據陪審團裁決可見,陪審團並不接受被告的供詞,但不能確定被告有殺人意圖,故最終一致裁定被告誤殺罪成。
官指被告辯稱死者突彈起意外中刀全屬無稽之談
法官直指,被告聲稱死者見到被告持刀後,死者突然「彈起身」、「趷起」、「頂上嚟」意外中刀,完全是無稽之談,根本無可能發生。而且被告承認死者中刀後,被告以毛巾抹乾淨牛肉刀,把牛肉刀放回刀架,並非意外後的自然反應。WhatsApp紀錄顯示,二人並非朋友關係,只是雙方均為吸毒者,被告依賴綜緩維生,有多項與毒品有關的案底,而他高息借貸予毒友,可推斷死者當日還款不足,觸怒被告而導致行兇。
法官不接納辯方求情稱被告和藹可親、一心借錢幫助死者的說法,認為此案絕非意外,而是因小事而非法奪去一條人命,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法官指,由於被告早於審訊前已願意承認誤殺罪,但控方不接納,堅持以謀殺罪起訴,故被告可獲三分之一認罪扣減,最終判監10年。
案件編號:HCCC2/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