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者林千淦前女友助「香港議會」拍片籲投票 認煽動罪 加刑2個月判監1年
發佈時間:15:45 2025-11-13 HKT
「指明潛逃者」林千淦的前女友藍菲今年3月至5月在加拿大為「香港議會」拍攝宣傳短片,並透過社交平台鼓勵市民參與投票,她早前承認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辯方引述背景報告,被告曾對前男友存在情感依賴,形容被告是天真的人,望法庭念她即時認罪而輕判。總裁判官蘇惠德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指,案件存在加刑因素,被告明確支持「香港議會」作為海外政權,在國際上散播詆毀中國言論,決定對被告加刑2個月,判監1年。
求情指被告天真受男友影響犯案
辯方大律師Edward McGuinniety甫開庭指,被告的家人到庭支持,被告亦親自撰寫一封求情信呈遞法庭。辯方指被告對即將面對的判刑感到懼怕,惟仍願意負責任地承擔後果,明白即使將來獲釋,其生活亦會有所改變。辯方引述背景報告指,被告因前男友而犯案,曾對前男友極度情感依賴,形容被告是天真(Naivety),故當時不知其行為會犯下如此嚴重的罪行,辯方望法庭考慮被告即時認罪而輕判。
蘇官指,被告在本案中涉及製作兩段視頻,以及向他人傳送訊息宣傳「香港議會」選舉。「香港議會」選舉目標是煽動香港人反對中國共產黨的主權,並否定「一國兩制」的政策,其最終目標是推翻中國共產黨。「香港議會」目的是主張香港獨立及脫離中國統治,故有人努力培養對中國的持續敵意及厭惡,包括貼上「跨國犯罪組織」的標籤以誹謗中國,並挑戰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從而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蘇官引述被告在案中的角色,積極鼓勵他人參與選舉,其行為必然被視為認可並支持此激進且錯誤的理念。她與「香港議會」創始人及其他參選候選人的關係,顯示了被告的想法及立場。被告更出現有標語為「香港獨立」的照片中,亦支持對於中國等地毫無根據的負面言論。被告的這些行為均反映了被告的性格,及與「香港議會」理念的契合。
被告支持「香港議會」於國際詆毀中國判監1年
蘇官指斥,被告在影片中提及目前在香港服刑的「同志」,被告明顯質疑該些被定罪的人是受害者,其行為會削弱大眾對香港司法公正的信心。涉案影片在網上公開發佈,在短短幾個月內獲得約90萬次觀看,明顯表示煽動性內容被廣泛傳播及公開擴散。被告透過影片宣傳選舉,為「香港議會」做出了實質貢獻。
蘇官接納辯方求情,被告在某種程度上受前男友林千淦的影響,甚至可能被操縱。被告與林存在年齡差距,林在情感上也較被告成熟。蘇官考慮被告與林的年齡及經驗差距,認為被告或因受不當影響的情況下犯案。
蘇官判刑時指,本案存在國際因素,「香港議會」在海外設立,目的是在全球傳播敵對情緒及反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議會」創辦人透過社交媒體發佈帖文,指組織將在全球召開簡報會以推進其目標。而被告在與他人的交流中,明確支持「香港議會」作為海外政權,組織旨在國際散播對中國主權及香港的歪曲描述,以詆毀中國,並誤導海外人民接受極端主義的理念,故加刑2個月,終判處監禁1年。
19歲被告藍菲,報稱無業,被控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高級檢控官李庭偉代表控方,大律師Edward McGuinniety代表辯方,多國領事到場旁聽。
控罪指,她於2025年3月某日至5月30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出於煽動意圖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煽惑和鼓勵香港居民參與投票以成立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組織,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僧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案件編號:WKCC3742/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