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歲工程承辦商董事認詐騙屋苑獲工程合約 判160小時社服令 官勸要珍惜機會

更新時間:15:05 2025-10-30 HKT
發佈時間:15:05 2025-10-30 HKT

筲箕灣的私人屋苑早前遭揭樓宇維修貪污情況,物業管理公司物業主任及兩名工程承辦商涉以欺詐手段,包括隱暪利益衝突及提交虛假報價單,以獲取屋苑多項小型維修保養工程,涉及工程費用共約100萬元。68歲工程承辦商唯一董事及股東今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欺詐罪,裁判官高偉雄引述報告內容正面,認為可給予被告一次機會,惟警惕被告指機會非經常出現,勸籲被告要珍惜是次機會,終判處他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68歲被告溫文田,報稱金威工程(中國)有限公司(金威)唯一董事及股東,被控欺詐罪。控罪指,他於2023年3月至8月期間,向新成中心法團訛稱另外兩間工程公司曾發出報價單,誘使該法團將一項固力電力裝置定期檢查工程合約判授予金威,並向金威支付費用約70,000元。

案情稱,被告在前年3月至8月間,向新成中心法團訛稱有兩間工程公司曾發出報價單,因金威工程報價最低而中標,誘使該法團將一項固力電力裝置定期檢查工程合約判予金威工程,支付費用6.8萬元。涉案另兩被告分別為71歲時任新成中心物業主任呂建法、及68歲大通渠務水電工程東主毛文佳,分拆案件處理,餘下兩被告將分別於11月及12月再訊。

案件編號:ESCC 2697/2025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