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污助納稅人減稅兼「起底」追債 稅局助理稅務主任遭起訴周四提堂

更新時間:16:55 2025-10-14 HKT
發佈時間:16:55 2025-10-14 HKT

稅務局助理税務主任涉嫌向4名納稅人索取及收受賄款共逾1.9萬元,以協助他們減少稅款及「起底」追債。該名助理税務主任又與一名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環署)管工串謀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涉嫌透過稅務局電腦系統未經授權檢索食環署投訴人資料。助理稅務主任今遭廉署落案起訴貪污、行為失當及普通襲擊等9罪名,食環署管工亦被控1項行為失當罪。兩人暫獲廉署保釋,本周四於東區裁判法院提訊,稍後將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首被告李應華,46歲,稅務局助理税務主任,被控共6項貪污罪名,即5項公職人員接受利益及1項公職人員索取利益;他另被控1項串謀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及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交替罪;以及1項普通襲擊罪名。

次被告何樂林,36歲,食環署管工,被控1項串謀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首被告被指向4名納稅人收賄索賄

案發時,李應華為稅務局助理税務主任,曾任職追討欠稅組及評稅組,職責包括處理追討欠稅的文件、協助薪俸稅評稅和處理查詢。因工作關係,李應華獲授權使用稅務局的電腦系統,該系統載有納稅人和公司的資料、其稅務文件,以及與稅務局通訊的地址。

該6項貪污控罪指李應華涉嫌於2022年6月至2023年9月期間,在處理4名納稅人的查詢時,從其中3人接受賄款共1.9萬元,以及向餘下1名納稅人索取賄款,但沒有指明金額。

李應華涉嫌協助及指導該4名納稅人填寫報稅表或相關表格以減少稅款,並向其中1人提供其欠債人的個人資料,以便該名納稅人追討欠債。

涉未經授權透過稅局系統為次被告查投訴人資料

該項普通襲擊控罪發生於2023年9月19日。李應華涉嫌在啟德税務中心評稅組指導上述其中1名女納稅人填寫表格時,蓄意觸摸其右手並向她索取賄款1,000元。

此外,李應華及何樂林又涉嫌於2023年5月至6月期間一同串謀,使李應華在擔任公職期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行為失當,即涉嫌未經授權查詢稅務局的資料,並在與其職務無關的情況下將該等資料洩露予何樂林。交替控罪指李應華涉嫌作出上述失當行為。

案發時何樂林任職食環署西貢區防治蟲鼠組管工,並遭投訴沒有妥善處理區內蚊患問題。廉署調查發現,李應華涉嫌應何樂林要求,透過稅務局的電腦系統,檢索該投訴人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

兩被告已被停職

稅務局與食環署就本案均表示十分重視員工廉潔、紀律和操守,強調絕不姑息任何違法行為。稅務局主動轉介有關案件予廉署調查,而涉案的助理稅務主任自2023年9月已被停職。食環署亦表示,已按既定程序安排暫停有關人員的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