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賄賂上司以獲包庇缺勤 騙逾5.8萬元薪金 時任物業代理還押候懲
發佈時間:12:44 2025-09-05 HKT

30歲時任物業代理涉賄賂31歲上司以獲包庇缺勤及虛報值勤紀錄,而他實際上在餐廳任職侍應,騙取逾5.8萬元薪金。兩人另涉向公司虛報交易經辦代理,詐騙逾2.2萬元佣金。兩人共被控欺詐等3罪,涉案物業代理今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3項控罪,裁判官劉淑嫻押後求情及判刑至9月19日,待索閱其背景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期間被告還押候判。
物業代理認賄及欺詐共3罪
劉官另下令被告須在9月19日前,經廉政公署賠償逾8萬元予涉案公司。而同案31歲被告梁傑,則否認一項欺詐罪,獲准保釋至10月14日作審前覆核。
認罪被告黃民斌(30歲),時任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物業代理,承認2項欺詐罪,及1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
控罪指,黃於2021年5月28日至12月30日期間,賄賂其上司梁傑向美聯物業訛稱黃於該8個月的值勤記錄屬實,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美聯物業向黃支付薪金合共58,363.63元。黃另涉每月向梁傑提供數千元賄款,合共3.8萬元,作為包庇的報酬。
黃亦承認與梁於2021年6月29日到7月16日期間,向美聯物業謊稱黃是沙田柏傲莊三期某單位的買賣經辦代理,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美聯物業向兩人多支付共22,387.4元佣金。
賄賂上司助掩飾缺勤
被告黃民斌承認的案情指,美聯的物業代理需使軟件掃描二維碼,以記錄值勤時間,而薪金會以該紀錄計算,分行經理須匯報員工異常缺勤情況。
在案發時間,黃受僱於美聯並駐守將軍澳分行,他同時在一間餐廳擔任全職侍應,須每周工作5至6日。黃從未獲美聯批准從事外間工作,而美聯的值勤紀錄虛假地顯示他有上班,導致美聯在2021年5月至12月間,向黃發放共58,363.63元薪金及強積金供款。黃在同年5月至10月,分別6次收到月薪後,轉帳5000元予上司,其後在12月再給予3筆共8000元的款項予該上司,而上司從未匯報黃的缺勤。
2021年6月,黃的上司作為經辦代理處理一宗沙田柏傲莊的物業交易,而在2份成交報告上黃被列為唯一經辦代理。美聯根據2份相信為真的報告,分9期向黃發放21,553.97元銷售佣金,以及向黃的上司支付6,492.89元主管佣金,合共為28,046.86元。黃於2022年6月及7月,分將第8期及第9期佣金轉帳至上司的戶口。
同案否認欺詐罪將受審
美聯禁止虛假成交報告及私下分攤佣金,由於成交報告內所提供的資料不實,美聯合共損失了22,387.4元。
黃於2023年2月8日的警誡會面中,承認2021年在餐廳任職侍應,只在美聯工作了數天,但仍收取美聯的月薪,以及他向上司提供每月5000元作為掩飾缺勤的報酬。黃表示並沒有參與上述沙田柏傲莊的交易,直至上司告知,才知悉被報為經辦代理,及應上司要求提供回佣。
31歲被告梁傑,時任美聯物業代理有限公司將軍澳某分行經理,則否認1項欺詐罪。控罪指,梁涉嫌與黃於2021年6月29日到7月16日期間,向美聯物業謊稱黃是沙田柏傲莊三期某單位的買賣經辦代理,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美聯物業向兩人多支付共22,387.4元佣金。
案件編號:KTCC579/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