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員工離職後因金錢糾紛求助勞工處 私隱公署拘67歲男子疑涉起底
更新時間:17:30 2025-08-29 HKT
發佈時間:17:30 2025-08-29 HKT
發佈時間:17:30 2025-08-29 HKT

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9日)在新界區拘捕一名67歲中國籍男子,他涉嫌在未經前僱員的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違反《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調查顯示,被捕人士曾管理一間已結業的食肆,事主於2024年10月至11月期間曾受僱於該食肆,離職後因金錢糾紛向勞工處求助。今年3月下旬,有人在一個由餐飲業從業員組成的即時通訊軟件群組中,發布一則負面評論事主的訊息,並附上一張略去部分內容、屬於事主的香港身份證照片,從中可以看到事主的身份證號碼、照片、部分中英文姓名、部分中文姓名電碼、出生日期及性別。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為金錢糾紛而將他人「起底」,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在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隨意或故意披露或轉載其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港幣100萬元及監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