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肆员工离职后因金钱纠纷求助劳工处 私隐公署拘67岁男子疑涉起底

更新时间:17:30 2025-08-29 HKT
发布时间:17:30 2025-08-29 HKT

私隐专员公署今日(29日)在新界区拘捕一名67岁中国籍男子,他涉嫌在未经前雇员的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违反《私隐条例》第64(3A)条的规定。

调查显示,被捕人士曾管理一间已结业的食肆,事主于2024年10月至11月期间曾受雇于该食肆,离职后因金钱纠纷向劳工处求助。今年3月下旬,有人在一个由餐饮业从业员组成的即时通讯软件群组中,发布一则负面评论事主的讯息,并附上一张略去部分内容、属于事主的香港身份证照片,从中可以看到事主的身份证号码、照片、部分中英文姓名、部分中文姓名电码、出生日期及性别。被捕人士获准保释,私隐专员公署会继续调查案件。

公署提醒市民,不要因为金钱纠纷而将他人「起底」,身份证载有属敏感的个人资料,在未经当事人的同意下随意或故意披露或转载其身份证副本,可以构成「起底」罪行。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处罚款港币100万元及监禁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