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王秉亮濫發逾6000張「免針紙」 認4罪判囚9個月 官批評財迷心竅利慾薰心

更新時間:16:20 2025-07-11 HKT
發佈時間:16:20 2025-07-11 HKT

2022年本港爆發第五波新冠疫情,62歲西醫王秉亮同年4月至6月同情求診者,在沒有任何檢查之下,向求診病人發出合共逾6,000張俗稱「免針紙」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早前承認4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法官郭偉健今午在區域法院判刑指,根據其親身診治經驗,不應對疫苗抱有懷疑,批評王秉亮財迷心竅利慾薰心,判處監禁9個月,為本港首宗濫發「免針紙」  定罪判刑案件。

求情稱誤解酌情權、耳仔軟才犯案

郭官引述辯方求情指,被告生於慈雲山徙置區,家境清貧,自小成績優異,1988年醫科畢業後,曾赴澳留學,1998年回港開始私人執業,在屋邨開設診所,服務基層,濟世為懷,至今行醫逾30年。另外被告1994年結婚,離婚後妻子帶同3名子女移居澳洲,被告犯案只因誤解酌情權發出免針紙,「耳仔軟」同情求診者,盲目滿足其要求,案發後深感後悔,關閉診所,終日惶恐不安,如今依靠積蓄過活。

郭官判刑指能夠肯定被告無意抗拒政府的接種疫苗計劃,案發前後曾為求診者接種數千劑新冠疫苗,惟郭官認被告為此賺取了逾103萬元政府津貼,收入可觀,除非有更好理由,否則不會不參加疫苗接種計劃。

官指自圓其說拒納求情理由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應求診者憂慮疫苗副作用而發出免針紙,誤解酌情權,高估發出免針紙靈活性。郭官反駁指案發時被告並非初次注射疫苗,此前必曾向求診者查詢是否適宜接種,經驗豐富,基於其親身經驗,不應對疫苗抱有懷疑,然而卻基於傳媒報道而憂慮疫苗副作用,故認為上述不過是開脫理由,至少應知發出免針紙情況屬例外,而非常規。郭官續指醫生診治時作臨床評估,給予求診者意見到底對方是否適合接種疫苗,就此醫生沒有酌情權,被告清楚知道,上述解釋只是自圓其說,並不可信。

郭官認為被告收到醫管局紅色警告,得悉發出免針紙可能要面對法律訴訟,才停止簽發,唯一合理推論是過去發出免針紙時,沒有臨床醫學評估,執行指引要求。根據案情,郭官指出被告完全沒有履行指引,去檢查求診者給予臨床判斷,其中半天每名求診者平均求診時間僅2分鐘多,接近全部求診人士均發出180天最長有效期的免針紙。

狠批被告財迷心竅利慾薰心放棄專業操守

郭官批評即使有醫學理由,被告也毋需簽發如此長期免針紙,被告卻自把自為,吸引了逃避接種疫苗人士前來索取免針紙。郭官論到被告行醫逾30年,不可能不知道為求診者臨床檢查一事,無酌情餘地,質疑被告只是製造藉口以求輕判,批評被告行為與醫生專業身份完全不符,財迷心竅,利慾薰心。

郭官再分析指2022年3月,被告發出免針紙數量開始不尋常,遠超其他醫生,翌月起新求診者人數大幅增加,明顯非為接種疫苗,而是為了索取免針紙而來。郭官列出2022年3月至6月直至停止簽發免針紙前,被告診所收入分別為約65萬、73萬、157萬及129萬元,合共465萬元,期間由300至400元診金,增加至500元,可見被告藉此貪心斂財,放棄專業操守,出賣辨別是非能力。

斥濫用公權來者不拒以行動教唆求診者不接種疫苗

郭官提到有孕婦獲被告簽發免針紙,被告行為可能將求診者暴露於感染新冠病毒風險之中,雖沒有使用言語,但被告用行動教唆求診者不接種疫苗,如不欲接種,可給予500元診金索取免針紙。郭官續指被告行為製造風險破壞防疫措施,雖然被告私人執業,但罪責與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無異。郭官解釋政府防疫需要醫生協助,疫苗通行證效果取決於接種人數,被告因公眾利益而獲授權簽發免針紙,但被告濫用公權力,來者不拒,胡亂簽發免針紙藉此謀取暴利,直接且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罪責極之嚴重。

郭官基於被告承認4罪的4張免針紙來量刑,而非逾6000張,以15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10個月,再因被告案發後參與義工,減刑1個月,判囚9個月。

62歲被告王秉亮承認於2022年4月14日、6月2日及兩度於6月11日在香港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即香港政府的電腦。被告原再被控另外2項不誠實地意圖欺騙而取用電腦罪,則獲准存檔法庭,控方不予起訴。

案件編號:DCCC1100/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