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黑雨返工安排|暴雨警告都要返工?需要WFH? 最新勞工守則一文睇
發佈時間:16:28 2025-07-10 HKT

惡劣天氣工作安排|本港由昨晚(9日)至今早(10日)天氣不穩,天文台多次發出紅雨及黃雨,而黃雨警告信號至中午仍然生效。天文台預料今日及明日仍會有暴雨及狂風雷暴。不少打工仔對是否需要上班、能否在家工作等安排感到困惑。不少上班族熱議是否可放「暴雨假」?僱主要求打工仔在家工作(WFH),又是否合法?一文睇清勞工處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安排守則。
黑色暴雨警告工作安排
根據勞工處《惡劣天氣及「極端情況」下工作安排守則》,在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生效時,不同情況下的工作安排有明確指引。詳情請參閱下表:
情況 | 僱員類別 | 工作安排 |
---|---|---|
工作時間開始前生效 | 一般僱員 | 僱主不應要求僱員返回工作地點上班。 |
指定人員 | 在安全情況下,按協定安排返回或繼續當值。若交通受阻,僱主應以僱員安全為先。 | |
工作時間期間發出 | 戶內工作僱員 | 除非有危險,否則應如常工作。 |
戶外工作僱員 | 主管應盡快暫停戶外工作,安排僱員到安全地方暫避。 | |
下班時仍然生效 | 所有僱員 | 應留在安全地方,直至大雨過去。僱主應在工作地點開放地方讓僱員暫避。 |
紅色/黃色暴雨警告工作安排
對於紅色或黃色暴雨警告,不論信號在何時發出,大部份情況下,僱員應如常工作。
警告信號 | 工作安排 |
---|---|
紅色暴雨警告 | 僱員應如常工作。僱主可酌情讓有特殊需要(如懷孕、殘疾)的僱員提早下班。 |
黃色暴雨警告 | 僱員應如常工作。僱主可酌情讓有特殊需要(如懷孕、殘疾)的僱員提早下班。 |
暴雨警告取消後復工安排
當惡劣天氣警告取消後,復工安排視乎剩餘的工作時間而定。
警告取消時,剩餘工作時間 | 復工安排 |
---|---|
超過 3 小時 | 員工應盡量在 2 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 |
不足 3 小時 | 僱主應容許員工無須上班。 |
勞工處亦提醒,僱主應對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提供彈性安排,例如容許在家工作或給予更寬裕的復工時間。
惡劣天氣下的在家工作 (WFH) 安排
根據勞工處的《守則》,僱主安排員工在颱風、暴雨或「極端情況」下在家工作(WFH)是合理的要求。守則建議僱主應作情理兼備及彈性的處理,並鼓勵預早規劃遙距工作的可行性。
僱主在訂立相關政策時,可考慮以下因素:
- 預先評估:按行業性質、機構運作及僱員崗位,評估及訂明適合遙距工作的範疇、模式及啟動情況。
- 諮詢員工:在制定政策過程中諮詢員工,並考慮個別僱員的特殊需要。
- 溝通與督導:訂明遙距工作期間的聯繫與督導方式(如電郵、電話等)。
- 設備支援:確保僱員具備處理職務所需的設備,如電腦及相關軟件。
總言之,僱主應彈性處理,當僱員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時,容許他們在家工作是一種合適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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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根據勞工處守則,僱主不應要求「一般僱員」上班。但若是雙方預先協定的「指定人員」(必要人員),在安全情況下仍需按安排返回或繼續工作。
是合理的。勞工處守則明確建議,僱主應彈性處理惡劣天氣下的工作安排,容許返回工作崗位有困難的僱員在家工作。僱主應預早評估可行性並訂立清晰的遙距工作政策。
需要。根據守則,若警告取消時剩餘工作時間超過3小時,員工應盡量在2小時內返回工作崗位。因此,您需要返回公司工作。但注意:公司可在合約或事前書面指引中訂立與守則不同的彈性安排,最終應先查看公司員工手冊或即時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