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婦攬1歲子燒炭自殺 認誤殺罪判醫院令 官透露丈夫寧逗貓玩手機懶理病兒妻情緒
發佈時間:17:23 2025-06-24 HKT

患嚴重抑鬱症的45歲婦人3年前因長期受到情緒困擾及婚姻壓力,偕1歲兒子燒炭自殺,丈夫下班回家後發現及報案,男嬰送院搶救後不治,證實為一氧化碳中毒,自殺未遂的婦人早前承認一項誤殺罪。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今判刑時指,被告兒子出生後有頭顱問題及患有斜頸症,但丈夫寧願逗貓玩手機,亦從不照顧兒子,更無給予被告情緒和經濟支援,被告每日以淚洗面。張官認為被告羈押3年半已等同判監6年9個月,考慮被告仍需治療,遂判處9個月醫院令。
擔心獨自死去遺兒子不獲丈夫照料決定攬子燒炭
張官判刑時提到被告自感孤獨無助,婚後飽受丈夫冷言冷語與肢體上的粗暴對待,婚姻生活不愉快。被告丈夫從沒有陪她進行產前檢查或陪兒子進行物理治療,她每日為兒子按摩時丈夫則稱按摩無用,叫她不用再為兒子按摩。被告擔心自殺後丈夫不會照顧兒子,皆因丈夫一向對子女不聞不問,才決定與兒子同歸於盡。張官指被告知悉她自殺未遂但兒子卻死去,因而非常失落,考慮到被告羈押3年半已等同判監6年9個月,兩名精神科醫生均認為被告仍需接受治療,本案罪責較同類案件輕,特別提到父母無權決定子女的生死,按精神科醫生建議判處9個月住院令,期間被告需要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治療。
獲控方接納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認誤殺罪
報稱家庭主婦的45歲女被告譚慧敏,原被控一項謀殺罪,控方接納她以「減責神志失常」為基礎承認誤殺罪。案情指,譚自2021年起已因婚姻不和、育兒壓力及丈夫的暴力傾向和經濟問題,而出現輕生念頭。譚的兒子患斜頸症,每日需按摩右肩10分鐘,又須定期進行物理治療,案發前一日,譚為兒子按摩時,兒子尖叫大哭,丈夫叫停後譚默不作聲,帶兒子入睡房。丈夫離家上班後,回家發現譚與兒子在睡房內燒炭自殺。
自殺未遂後診斷患上嚴重抑鬱
譚亦寫下自殺遺書放在睡房床邊,承認其行為自私並道歉,信中提及她每日盡責為兒子按摩,但兒子經常大哭,丈夫又埋怨她,她為此感到沮喪,不想再與丈夫生活,又不願將兒子留給丈夫照顧,故決定與兒子一起燒炭自殺。兒子送院搶救後證實不治,死因為一氧化碳中毒;被告則仍有呼吸喘氣,瞳孔反應呆滯,被送往深切治療部繼續治療,並於青山醫院被診斷患有嚴重抑鬱症,症狀包括持續情緒低落與反覆自殺念頭,嚴重影響其理性判斷和自我控制能力。
為子按摩時遭丈夫指責感心如刀割決定自殺
她表示自己過去兩年情緒受影響、婚姻關係變差、兒子健康出問題及丈夫欠下3至4萬元卡數,令自殺念頭在腦海中閃過。她在2022年1月已買一包炭藏在衣櫃內,亦買催眠劑備用。她被捕後在警誡錄影會面中稱,她在家過得不開心,2022年5月27日為兒子按摩時被丈夫責罵,她感到心如刀割、不禁落淚,遂決定與兒子自殺;案發當日早上,她用膠紙把門簾封上及寫下遺書,及後把4片安眠藥磨碎並混入水中餵給兒子,她亦服用8片安眠藥,最後欲在睡房燒炭結束母子生命。
2021年已萌輕生念頭但從未向人透露
譚又稱自己自2021年已有輕生念頭,認為丈夫對她很差,又曾因錢銀爭執把她拉出睡房、用力地把她按在椅子上不放等家暴情況,兩人亦曾爭執需否離婚及誰應取得兒子的撫養權,丈夫捉着她的手並想搶走兒子。譚稱夫妻吵架影響其脾氣,但她否認患多疑妄想症。她案發前曾向母親和社工透露夫妻曾吵架,但從未提及其自殺念頭及計劃,從未嘗試自殺。
案件編號:HCCC341/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