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首被告何卓為在盤問下 否認是「大男人」及「慣性講大話」
發佈時間:11:06 2025-05-22 HKT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22日)於高等法院踏入第103天審訊。首被告何卓為續出庭自辯,接受前女友、同案被告何培欣一方盤問,被質疑他在主問時供稱中學師弟「阿蛋」假扮自己發出的Telegram訊息,包括指何培欣會在行動中做「哨」(即把風的角色)等,其實均由何卓為本人所發出,又指何卓為「大男人」、「慣性講大話」及藉故撇清責任。何卓為均否認。
何卓為時任女友、案中第7被告何培欣的代表大律師郭憬憲今續盤問,提到「William Wallace」在2020年3月4日於涉案Telegram群組發訊息「老隻:護衛/或放 老隻女友:哨」。
根據何卓為早前在主問階段的證供,他案發時因為想淡出「社運圈」,故拜託中學師弟「阿蛋」在Telegram以帳戶「William Wallace」假扮自己;而「老隻」亦是何卓為在「社運圈」中的外號之一。

指「阿但」想營造他與女友有參與社運假象
郭問到,「William Wallace」發出上述訊息,是因為何卓為告訴「阿但」自己女友、即何培欣會做「哨」,抑或「阿但」自以為何培欣會做哨。何卓為稱他相信是後者。
法官陳仲衡關注,何卓為向「阿但」說了甚麼以致對方會發出這種訊息,「佢唔可能自把自為派個位畀你女友㗎?」何卓為則稱,當時有人表示「老隻掛住拍拖」、「唔理社運」,所以「阿但」才會「自把自為」。陳官續指,那「阿但」其實只需要提出何卓為會做「護衛」即可,毋須提到其女友。何卓為稱,可能「阿但」想營造他和女友有參與社運的假象。
郭則指出,其實上述訊息是何卓為發出,當時他先斬後奉,沒有詢問過何培欣,便「純粹大男人」一廂情願地發出該則訊息。何卓為否認,稱自己事前對該訊息並不知情;又表示自己和何培欣成為情侶後,他不想何培欣牽涉到事件當中,及曾告知「阿但」何培欣是「和理非」。
同意何培欣從沒有參與任何行動
「William Wallace」同年3月6日亦曾發送一張購買硫磺的相片到涉案Telegram群組,及表示「女友買」。郭再次提出,相關訊息由何卓為本人發出,「你慣性講大話,慣性因利成便,將任何可能出現係你身上嘅責任都撇清佢」,故當時「無緣無故都要話係女友買」。何卓為亦否認。
此外,何卓為亦同意,他從來沒有向何培欣提及「阿但」、「阿鬼」和女示威者「Rachel」等人,而何培欣亦從來沒有參與任何行動,明愛醫院爆炸案、羅湖站爆炸案及將軍澳炸計劃均與何培欣無關。
無親眼目擊「阿但」發出訊息
控方盤問何卓為時,提到何卓為早前在17天的主問證供中,供稱涉案Telegram訊息由「阿但」發出,但其實何卓為均未親眼目擊「阿但」發出訊息,所以他其實只能說是「相信」訊息由「阿但」發出,而他亦沒有任何文件證明,他甚至沒有任何相片或Telegram記錄證明到「阿但」的存在。何卓為同意,並確認自己也不會傳召「阿但」作供。
控方指出,其中一份顯示Telegram群組記錄的文件早前謄寫錯誤,填上了何卓為金色iPhone的Telegram數字ID,但其實該群組內的Telegram帳戶屬於何卓為的黑色iPhone;相關文件早前已交付辯方。何卓為其後確認,當時是他被加入該Telegram無名群組,而非如他早前主問證供所稱的「阿但」。
指事隔數年須靠文件重組回憶
控方續指,何卓為因看到Telegram內有很多對自己不利的訊息,故虛構出「阿但」的存在,他自辯供稱的案情亦是根據文件來重組。何卓為不同意,稱「我會話我記憶係根據個文件嚟重組」。
控方指,何卓為早前稱「阿但」為他在示威群組中收風,但其實如同該Telegram無名群組一般,何卓為大可自己「收風」。何卓為則解釋,因為加入該群組後,覺得應該「再企後啲」、「再保持啲安全距離」。陳官關注,如果該Telegram群組是一個轉捩點,為甚麼何卓為會記錯是「阿但」、而非自己加入群組。何卓為稱事隔數年,他須依靠文件回憶,而本案亦涉及很多文件資料。
否認參與群組草擬「九十二籤」承認責任聲明
該Telegram無名群組中,何卓為曾於2月2日發訊息「其實都要照認頭」。何卓為供稱,訊息應該是指羅湖站爆炸案,當時自己認為群組與犯下羅湖案的人有聯繫,故提醒對方承認責任。陳官再指,如果當時何卓為看到群組訊息後,認為群組與羅湖爆炸案有關,看到文件應該會勾起記憶。何卓為稱已過數年,自己不記得也是正常。
控方則指,何卓為如果不記得,大可直說,毋須重組一個版本,「你浪費我哋時間」。何卓為同意,但否認給假證供。
盤問下,何卓為稱自己當時留在群組的目的是「收風」,亦會發訊息「扮下嘢」配合其他群組成員。控方則指,群組內並沒有人投訴何卓為參與程度低。何卓為供稱,作為有社會經驗的人,「唔係等人哋問先做㗎嘛」;他亦不同意自己參與了群組草擬「九十二籤」承認責任聲明的過程,及否認有份參與羅湖爆炸案。
與「阿但」達成「互利共生」關係協議
何卓為又解釋,當時自己與「阿但」達成協議,兩人存在「互利共生」的關係,他可以假裝自己仍在「社運圈」,及可以收到女示威者數千元的租金資助,而「阿但」在經營自己的Telegram頻道,並想從較前線的示威者中得到資訊,惟「阿但」本身在示威者圈子中不受歡迎。控方則指,何卓為這樣提供假身份給「阿但」加入群組,是「呃人嘅手法」。何卓為同意。
另外,何卓為在群組曾發訊息「演員已預備」、「係咪要訂瘟疫醫生頭套比佢哋」,前者更標記了群組成員「pussy」。何卓為供稱「pussy」是示威者,過去在酒吧曾有一面之緣,當時訊息是關於疫情的文宣。
控方則指,「pussy」其實便是同案被告張家俊,何卓為在同年2月亦曾私訊Telegram用戶「Alpha Force」,同樣提及瘟疫醫生面具,而該Telegram的電話號碼註用人也是張家俊。何卓為不同意,並指「Alpha Force」在他認知中是外號「大隻仔」的另一人。
控方續指,何卓為未能提供任何一張「大隻仔」的相片,也沒有文件呈堂或傳召對方作證。何卓為稱,他因案件被捕後,很多人已離港或刪除社交帳戶,失去聯絡,他嘗試過拜託朋友聯絡「大隻仔」但不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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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依次為41歲何卓為、30歲裝修工李嘉濱、32歲金融從業員吳子樂、34歲程式工程師張家俊、33歲文員楊怡斯、29歲入境處登記主任張琸淇、23歲大學生何培欣及25歲測量員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指他們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謀他人,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訂明標的、在訂明標的內或針對訂明標的送遞、放置或引爆爆炸裝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謀導致爆炸」罪。李嘉濱另被控「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周皓文則被控一項「企圖製造炸藥」罪。
案件編號:HCCC186/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