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西邨13戶居民與業主未達和解 分拆2案最快9月爭訟

更新時間:17:51 2025-05-09 HKT
發佈時間:19:22 2025-05-09 HKT

即將重建的大坑西邨有13戶居民拒絕遷出,遭業主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入稟區域法院提出民事訴訟。平民屋宇雖在與居民的司法覆核案中勝訴,但仍未與該13戶居民和解。區院今就民事訴訟案進行案件審前管理聆訊,法官陳錦泉提醒居民,敗訴一方須支付訟費,居民應考慮是否繼續用早前於司法覆核中敗訴的理據抗辯,指出「香港律師費係好貴」,法庭不想見他們事後發現訟費不菲。陳官遂將13戶居民分拆成兩案處理,分別排期於9月22日及10月27日開審。

原告為香港平民屋宇有限公司,13名被告依次為黃錫添、甄國業、曹綽芝、關偉建、梁亞端、黃詠珊、馬媚媚、譚蕙蘭、周德榮、黃桂榮、馮德樂、李素嬋及趙慶嬋。陳官將13名被告分拆成兩案處理,首案涉及7人,排期至9月22日開審;第二宗案件涉及6人,排期至10月27日開審,均以中文審訊。

被告方沿用司法覆核案理據

首案7名被告將爭議「光民村」的歷史,而另外6被告則爭議公共法律。陳官指出後者的抗辯理由與早前敗訴的司法覆核案相似,代表以相近理據抗辯的勝算不高。他表示法庭不希望見居民敗訴後始覺訟費高昂,當時有居民發言「我係被逼上法庭」,又指平民屋宇無視他們質詢,認為需先釐清終止租約上的爭議,「我先夠膽簽」。

陳官回應指曾聽聞居民欲與平民屋宇傾談,惟沒有方法。他指出,律師可紀錄當事人曾有意與訴訟的另一方達成和解但失敗,故須作抗辯,而法庭在該些情況下可行使酌情權處理訟費。早前參與司法覆核案的居民梁亞端已提出上訴,其代表律師同意可先定下審期。陳官提醒6名居民再考慮能否和解,而平民屋宇一方則表示「門常開」,會考慮每個方案。

平民屋宇: 個別人士企圖拖延達致不合情理目的  與「租霸」無異

平民屋宇發言人表示歡迎法庭確定審訊日期,令大坑西新邨重建可盡快進行,減低對已遷出居民的回遷影響。發言人指,平民屋宇一直願意保持溝通,考慮不同需要,但個別人士企圖拖延計劃以達其不合情理目的,與「租霸」無異。平民屋宇會繼續以法律程序收回其單位,並向該等人士追討相關法律費用及其他因此造成的財務損失。

平民屋宇表示,目前大坑西新邨只有1座樓宇完成拆卸,其餘7座樓宇由於仍有單位被非法佔用,只能進行前期清理而不能拆卸,令整體重建工作無法展開。由於受官司影響,需花更長時間收回違約佔用的單位,平民屋宇正與合作團隊研究不同方案,務求降低對700多戶、合共超過1700人選擇回遷租戶的影響,以及盡早提供2000個「港人首次置業」單位。

案件編號:DCCJ5579、5505、5507、5509、5511、5545、5546、5582、5613、5614/2023、39、42、2496/2024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