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首宗兒童安樂死 未滿12歲重病童離世惹關注
發佈時間:05:14 2026-06-25 HKT
荷蘭繼開創全球安樂死合法化先河後,在有關議題上再爆爭議。荷蘭衞生部長荷曼斯日前向國會提交年度審查報告,披露當地一名未滿12歲的重病兒童,已在嚴格的法律框架下依法完成安樂死。這宗個案不僅是荷蘭自2024年修訂相關法例以來的全國首例,更是荷蘭歷史上首宗正式適用於1至12歲兒童安樂死法規的實際案例,消息一出,隨即引發全球醫學界、倫理界及國際社會的高度關注。
基於隱私考量未披露年齡性別 案件已移交檢察機關覆查
據英國《每日郵報》引述該份官方審查報告內容指出,該名離世的兒童生前病情極為嚴重,但基於對死者及家屬的隱私考量,當局在報告中保持高度機密,並未透露該名兒童的具體性別、確切年齡以及所患病症的詳細詳情。
由於兒童安樂死涉及極其嚴謹的法律與倫理程序,荷曼斯透露,這宗歷史性個案目前已經依法移交至荷蘭檢察機關。當局將會對主治醫師在整個安樂死實施過程中的處置手段、藥物劑量及程序,是否完全符合國家相關法規進行全面的司法覆查。荷曼斯同時表示,更詳細的完整審查報告將會於近期內正式對外公開。
作為全球首個將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荷蘭早在2002年便針對罹患不治之症的成年人開放了此項終結生命的選擇。然而在兒童安樂死領域,荷蘭法律過去的界線界定得相當微妙,以往僅允許出生未滿周歲的新生兒,以及12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提出申請。
相比之下,介乎1至12歲之間的重病兒童,過去在荷蘭法律中一直處於尷尬的「灰色地帶」。其核心原因在於,國際法學界與醫學界普遍認為,這個年齡層的孩子身心發育尚未成熟,法律上被認定為尚無足夠能力自主做出如此重大的生死決定。
修法後納入1至12歲範疇 條件嚴苛需雙醫生獨立診斷
為了填補這一倫理與醫學缺口,荷蘭在2024年正式通過法例修訂,將1至12歲的重病兒童正式納入安樂死的適用範圍之內。不過,法例為了防止濫用,設立了嚴苛且層層把關的申請條件。
根據現行修訂後的法規,尋求安樂死的孩童必須被證實正承受著「無法緩解的劇烈痛苦」,且必須徵得父母雙方的完全同意。在醫學評估層面,除了主治醫生確認該病童已毫無康復可能外,還必須取得第二位獨立醫師的專業獨立意見,以實質確保整個申請程序完全符合醫療正義,並且百分之百並非出於外力的強迫或壓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