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舊區專責部門支援大廈維修|黃浩明
發佈時間:14:40 2026-08-24 HKT
去年底的大埔宏福苑火災敲響了舊樓維修的警鐘,揭露了監管不足與圍標等隱患,社會各界均期望特區政府能加大支援力度,亦有聲音提出要成立跟進大廈維修的專責部門。就此,筆者早在今年7月向政府遞交的《施政報告》建議書中,已倡議成立「舊區管理委員會」,其目標除了支援大廈進行維修,更着眼於主動介入大廈的日常保養和運作,從根本維持樓宇健康。
香港舊樓數目持續增加,在2013年至2022年間,香港樓齡達50年或以上私人樓宇數目由4500幢增至9600幢,並推算2032年達到15800幢、2042年達到22900幢。然而並非所有舊樓均適合重建,許多舊樓的地積比率早已用盡,重建價值不高,正如政府在去年10月遞交予立法會的文件所顯示,2014年至2023年間,樓齡5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每年增加約510幢,但每年重建數目則只有160幢,可見重建步伐追不上樓宇老化速度,反映了做好舊樓保養維修的重要性。
日前曾有工程師在一場政府的地區諮詢會上建議成立「屋宇維修署」,獲特首肯定和讚許;香港測量師學會提出成立具法定權力的「樓宇維修局」;亦有其他聲音建議設立「樓宇維修監管局」,反映了社會各界對理順大廈維修機制的殷切期盼。
做好舊樓保養維修
這些建議的初衷與筆者提出的「舊區管理委員會」不謀而合,大多業主普遍缺乏大廈維修、管理相關的專業知識,特別是欠缺法團、大廈公契及物業管理公司的「三無大廈」,由於長期疏於日常管理,樓宇狀況大多較差,業主面對大廈維修工程往往無所適從,政府確實需要適時介入,為相關業主提供專業支援。
政府須適時介入
然而,筆者建議的「舊區管理委員會」並非單純處理大廈維修事宜,因舊樓問題不應等到大維修時才處理,政府應在日常管理階段便介入,務求從源頭解決問題。具體而言,政府可以按小區劃分「委員會」的管理範圍,如若區內大廈設有法團,而且管理得宜,「委員會」便毋須參與太多;但部分大廈即使有成立法團,亦可能不太懂得管理,在這種情況下「委員會」應以輔助形式協助法團運作,在日常管理、大廈維修、招標監管等方面提供專業識知識和意見;至於沒有法團的大廈,「委員會」則可直接接管相關管理工作,防止大廈因長期疏於管理而導致持續惡化。
此外,大維修往往涉及龐大開支,對於部分小業主而言,或會造成一定經濟壓力,未能在短時間內繳付相關費用,影響大維修進度和安排。就此,「委員會」可協助跟進相關情況,如確定只屬資金問題,則可安排由政府預先墊支,再向業主追回,確保樓宇能順利進行大維修,維持在較佳狀態。
政府墊支助小業主紓壓
目前政府正就《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諮詢,並建議當法團未能正常運作時,可賦予政府有更多權力介入,如協助召集業主開會等,方向與筆者的倡議完全一致。因此,若政府能透過「委員會」更主動地提供支援服務,一方面讓大廈能夠維持在良好狀態,減輕業主面對大維修時的負擔;另一方面亦能統籌和推動「聯廈聯管」的模式,助力各業主節省日常管理成本。
此外,這個做法亦有助解決私人街道問題,以北角清華街、建華街等私家街為例,其維修責任應屬業權擁有人,但業權分散導致路面破損、排污渠失修等問題未能有效處理,衍生環境衛生問題。
筆者認為私家街管理亦可納入「委員會」的統籌範圍,將相關社區問題一拼解決,全面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
總括而言,面對舊樓與日俱增挑戰,筆者認為政府不應將目光僅局限於維修部分,而是應當藉此機會檢視整個舊區管理制度,落實成立「舊區管理委員會」,以更具前瞻性的思維做好舊區長遠的營運與管理。
黃浩明
香港立法會議員(地產及建造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