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旧区专责部门支援大厦维修|黄浩明

更新时间:14:40 2026-08-24 HKT
发布时间:14:40 2026-08-24 HKT

去年底的大埔宏福苑火灾敲响了旧楼维修的警钟,揭露了监管不足与围标等隐患,社会各界均期望特区政府能加大支援力度,亦有声音提出要成立跟进大厦维修的专责部门。就此,笔者早在今年7月向政府递交的《施政报告》建议书中,已倡议成立「旧区管理委员会」,其目标除了支援大厦进行维修,更着眼于主动介入大厦的日常保养和运作,从根本维持楼宇健康。

香港旧楼数目持续增加,在2013年至2022年间,香港楼龄达50年或以上私人楼宇数目由4500幢增至9600幢,并推算2032年达到15800幢、2042年达到22900幢。然而并非所有旧楼均适合重建,许多旧楼的地积比率早已用尽,重建价值不高,正如政府在去年10月递交予立法会的文件所显示,2014年至2023年间,楼龄50年或以上的私人楼宇每年增加约510幢,但每年重建数目则只有160幢,可见重建步伐追不上楼宇老化速度,反映了做好旧楼保养维修的重要性。

日前曾有工程师在一场政府的地区咨询会上建议成立「屋宇维修署」,获特首肯定和赞许;香港测量师学会提出成立具法定权力的「楼宇维修局」;亦有其他声音建议设立「楼宇维修监管局」,反映了社会各界对理顺大厦维修机制的殷切期盼。

做好旧楼保养维修

这些建议的初衷与笔者提出的「旧区管理委员会」不谋而合,大多业主普遍缺乏大厦维修、管理相关的专业知识,特别是欠缺法团、大厦公契及物业管理公司的「三无大厦」,由于长期疏于日常管理,楼宇状况大多较差,业主面对大厦维修工程往往无所适从,政府确实需要适时介入,为相关业主提供专业支援。

政府须适时介入

然而,笔者建议的「旧区管理委员会」并非单纯处理大厦维修事宜,因旧楼问题不应等到大维修时才处理,政府应在日常管理阶段便介入,务求从源头解决问题。具体而言,政府可以按小区划分「委员会」的管理范围,如若区内大厦设有法团,而且管理得宜,「委员会」便毋须参与太多;但部分大厦即使有成立法团,亦可能不太懂得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委员会」应以辅助形式协助法团运作,在日常管理、大厦维修、招标监管等方面提供专业识知识和意见;至于没有法团的大厦,「委员会」则可直接接管相关管理工作,防止大厦因长期疏于管理而导致持续恶化。

此外,大维修往往涉及庞大开支,对于部分小业主而言,或会造成一定经济压力,未能在短时间内缴付相关费用,影响大维修进度和安排。就此,「委员会」可协助跟进相关情况,如确定只属资金问题,则可安排由政府预先垫支,再向业主追回,确保楼宇能顺利进行大维修,维持在较佳状态。

政府垫支助小业主纾压

目前政府正就《建筑物管理条例》修订咨询,并建议当法团未能正常运作时,可赋予政府有更多权力介入,如协助召集业主开会等,方向与笔者的倡议完全一致。因此,若政府能透过「委员会」更主动地提供支援服务,一方面让大厦能够维持在良好状态,减轻业主面对大维修时的负担;另一方面亦能统筹和推动「联厦联管」的模式,助力各业主节省日常管理成本。

此外,这个做法亦有助解决私人街道问题,以北角清华街、建华街等私家街为例,其维修责任应属业权拥有人,但业权分散导致路面破损、排污渠失修等问题未能有效处理,衍生环境卫生问题。

笔者认为私家街管理亦可纳入「委员会」的统筹范围,将相关社区问题一拼解决,全面改善市民的居住环境。

总括而言,面对旧楼与日俱增挑战,笔者认为政府不应将目光仅局限于维修部分,而是应当借此机会检视整个旧区管理制度,落实成立「旧区管理委员会」,以更具前瞻性的思维做好旧区长远的营运与管理。

黄浩明
香港立法会议员(地产及建造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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