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慳1%佣金 買家繞過代理與業主私下交易 專家提醒風險多「恐缺乏專業把關」

更新時間:06:00 2025-06-26 HKT
發佈時間:06:00 2025-06-26 HKT

近日有網民在社交平台Threads上討論一個二手樓買賣中的灰色地帶,所指的是買家經地產代理(俗稱AA)睇樓後,繞過代理直接與業主接觸,以避開支付代理佣金。中原訓練學院院長郭昶接受《星島頭條》訪問時表示,這種情況雖不普遍但確實存在,若買家在睇樓時已簽「睇樓紙」,地產代理的確有權追回佣金。

網民:難防有心人

該名樓主在Threads提出:「聽講好多人經AA(地產代理)睇完樓之後,會直接去搵個業主出嚟deal(交易),想免咗個佣金。先唔理AA服務態度如何,但人哋做咗嘢,係咪都應該俾錢人賺呢?人哋都要養家㗎。」有網民回應:「難防有心人」、「香港啲客係咁。好多時候都想自己贏到盡,永遠都唔係諗一個win win嘅solution。」、「怪就怪樓價太貴大家想慳錢」等等。

另有多位網民指出,這種做法可能涉及法律風險。「睇樓簽咗睇樓紙,如果同一人私下買咗個單位,Agent可追番佣金」。亦有網民分享:「識人叫老婆簽(睇樓紙),之後用自己名買」。

郭昶:不難追查

對於繞過經紀直接與業主交易,郭昶指出,若買家曾經簽署「睇樓紙」,代理有權追討佣金。「睇樓紙」通常有效期為三個月,期間若買家購入該單位,必須支付佣金。即使有人嘗試以「老公簽睇樓紙,老婆買樓」的方式規避,其實這種做法無效,因為若能證明親屬關係,代理仍有權收取佣金。

雖然雙方私下交易,但現時資訊發達,上網一查就有成交新聞,都很容易追查誰買誰賣。他表示,很多人認為地產代理「做得很少」,不值得支付佣金。然而,他強調香港地產代理的1%佣金在全球已屬偏低水平,而代理需要負擔營運成本,包括租金、人工及培訓等開支。

郭昶指,香港的合約是三方合約,業主、買家和代理都需簽名。代理作為見證人,確保雙方了解並同意合約條款。代理亦會查核業權、檢查單位有否違規改動、核實業主資料,並提醒買家注意可能存在的風險,如單位是否涉及借貸、是否送贈契等。

若買家繞過地產代理直接交易可能帶來諸多風險,例如缺乏專業把關:買家可能不了解樓宇改動是否影響業權、不懂查冊或不知如何處理複雜的交易程序;資訊不對稱:業主和買家都可能缺乏專業知識,導致合約條款不清晰或遺漏重要細節;若日後發生糾紛,沒有專業第三方作證或協調。

相關新聞:

自僱人士按揭計法有不同 最高8成非9成 申請要甚麼入息證明?

置業必讀!何時要簽睇樓紙?朋友代簽可避責?專家教留意一細節 避免要畀兩次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