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基金管理缺失 證監會譴責凱銀兼罰款900萬元

更新時間:18:52 2026-02-09 HKT
發佈時間:18:52 2026-02-09 HKT

由於資產管理公司凱銀於三年間在管理私人基金方面犯有多項缺失,遭證監會譴責並處以罰款900萬元。另外,證監會已於2025年1月22日撤銷凱銀的第9類(提供資產管理)牌照。

凱銀能履行其在五個關鍵範疇的監管責任

證監會發現,凱銀於2018年8月至2021年7月期間擔任一隻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基金的六隻子基金的投資經理或顧問時,未能履行其在五個關鍵範疇的監管責任,包括凱銀未能管理及披露凱銀或其董事向其中四隻子基金提供的六筆貸款所引致的利益衝突;凱銀沒有對子基金的資產進行每月對帳或定期估值,亦沒有委任獨立核數師審核子基金的財務報表;凱銀沒有就認識你的客戶及合適性評估實施充足的制度及監控措施;凱銀未有備存紀錄以證明其已遵守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規定;以及凱銀就其監管責任作出失實陳述。

失當行為是凱銀高級管理層成員未能屢責所致

證監會強調,凱銀的失當行為可歸因於在此期間,其負責人員兼行政總裁王勇和董事及負責多個核心職能的核心職能主管朱紅,未有履行他們的高級管理層成員職責所致,因此王勇須對凱銀所有的缺失接受問責,而朱紅則須對與該等貸款及凱銀遵守打擊洗錢或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有關的缺失負責。

資料顯示,王勇自去年3月18日起,就被證監會禁止重投業界14個月。同時朱紅亦於去年8月16日起,就遭證監會禁止進行任何受規管活動12個月,兼罰款40萬元。